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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X2YN202104160010号举报件调查办理情况的公示
- 罗平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21-04-20 11:34
2021年4月17日,罗平县收到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X2YN202104160010举报件。罗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煤炭工业局、老厂乡党委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坚持问题导向,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现将调查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举报问题
举报人反映:曲靖市罗平县老厂乡舍迫村委会上寨村舍迫煤矿露天采煤导致近百亩农田被破坏,大量树木被掩埋,多座山体滑坡,村民房屋和道路受损。举报人诉求立即停止露天采煤活动,处罚企业违法行为,恢复周边生态环境以使被破坏的农田复耕。
二、重复情况
此次交办编号为X2YN202104160010的举报件中,涉及“曲靖市罗平县老厂乡舍迫村委会上寨村舍迫煤矿露天采煤导致近百亩农田被破坏,大量树木被掩埋”与第三批编号为D2YN202104080046的举报件反映问题一致。在本举报件中,新增加反映问题为“煤矿露天开采导致多座山体滑坡、村民房屋和道路受损”。
三、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群众反映“舍迫煤矿露天开采煤矿”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罗平县老厂乡舍破煤矿不存在露天开采煤矿问题。群众所反映问题,实际上是老厂乡舍迫村委会地质沉陷综合治理项目。经查阅该项目实施相关材料,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县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项目立项审批程序规范,项目业主明确,属合法审批项目。自2020年12月15日以来,罗平县自然资源局对老厂乡舍迫煤矿开展了4次巡查检查。2021年4月11日县自然资源局工作组进行现场查勘,均未发现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违法开采煤矿行为。
综上所述,“舍迫煤矿露天开采煤矿”的反映不属实。
(二)关于群众反映“舍迫煤矿露天开采导致近百亩农田被毁”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舍迫煤矿不存在露天开采煤矿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土地原状的改变,是项目正常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经核实相关审批材料及项目规划的方案。一是土地使用经过合法手续和程序。老厂乡舍迫煤矿采取流转方式租赁当地群众的土地实施老厂乡舍迫村委会地质沉陷综合治理项目。二是土地开挖符合项目规划设计。按照《罗平县老厂乡舍迫村委会地质沉陷综合治理项目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项目施工中被挖土地通过项目实施时对耕作层进行了剥离,施工完成后将重新复垦为耕地,并通过验收合格后统一归还农户耕种。
综上所述,耕地开挖属于项目建设规划设计内容,且治理结束后复耕退还给农户耕种,不属于农田被破坏的行为,该反映不属实。
(三)关于群众反映“大量林木被掩埋”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老厂乡舍迫煤矿在实施老厂乡舍迫村委会地质沉陷综合治理项目过程中,存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涉及未批先占使用林地6148平方米,所占用林地类型为人工商品林地,滥伐林木13.19立方米,树种为杉木。
综上所述,“林木和林地被挖”反映问题属实。
(四)关于群众反映“煤矿露天开采导致多座山体滑坡、村民房屋和道路受损”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舍迫村委会地质沉陷综合治理项目是2020年开始实施的,在实施过程中,因边坡开挖较陡,存在边坡坍塌的现象,周边山体尚未发现滑坡的现象。上寨村部分公路存在开裂情况,但没有影响道路的正常通行。上寨村有3户的房屋早在2016年前就存在开裂下沉的情况,对开裂下沉的具体原因,目前老厂乡人民政府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房屋开裂、道路开裂等原因进行鉴定。
综上所述,“煤矿露天开采导致多座山体滑坡、村民房屋和道路受损”的问题不属实。
四、对调查属实问题办理情况
针对调查核实属实的“林地被挖”问题,2021年4月13日,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罗老林罚决字〔2021〕第019号),对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非法占用林地每平方米20元罚款,计122960元;处罚滥伐林木出材量价值四倍的罚款,按市场价800元/立方米,罚款32928元;责令异地补种滥伐林木株数两倍,计1124株(补植地点由老厂乡林业站指定);责令在2021年10月14日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2021年4月13日,老厂乡舍迫煤矿交纳罚款122960元;2021年4月15日,老厂乡舍迫煤矿交纳罚款32928元;共交纳罚款155888元,罚款全部执行到位。
2021年4月15日,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和罗平县老厂乡人民政府联合向老厂乡舍迫煤矿发出《告知书》,告知其:“严格执行林业行政处罚决定,按要求及时开展异地造林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违法行为查处后及时对林勘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按相关程序和要求上报审核审批;在项目使用林地未得到审核审批前,责令停止涉林范围内的违法施工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有效杜绝新的违法行为发生;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对已开挖山体进行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罗平县将举一反三,以调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