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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罗平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
罗政办通〔2020〕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因工作岗位和人员变动,为加强对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罗平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海建才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正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严春敏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俊杰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朝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冬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祺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振林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
卢 恒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皇甫昌平 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长
成 员:陈云书 县政府办主任
肖 峰 县纪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组组长
魏永宏 县政府办副主任
高金权 县政府办督查员
杨燕丽 县政府办督查员
桂国辉 县政务局长
徐 维 县发改局长
杨 画 县工信商科局长
陈家涛 县教体局长
董文龙 县民宗局长
毛 莉 县民政局长
杨改平 县司法局长
黄永国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长
保东平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
刘坤敏 县住建局长
胡跃坤 县交通运输局长
王玉林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
梁大文 县水务局长
陈 忞 县文旅局长
吴彦国 县卫健局长
耿亚松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长
杨家良 县应急管理局长
杨跃平 县审计局长
梁代林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
保松云 县林草局长
唐胜利 县统计局长
李治润 县扶贫办主任
杨 玲 县医保局长
陈 永 县城管局长
陈亚斌 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长
梁光富 县投资促进局长
张 波 县搬迁安置办主任
刁洪春 县地震局长
卢存先 县气象局长
柏所荣 县税务局长
张 浩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莫 锦 县残联理事长
米荣坤 罗平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陈永书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凤鸣 县金融办主任
向加鸿 罗平运政所副所长
尹锦甫 罗平烟草公司经理
冯聪友 罗平人行行长
杨 云 罗平供电局党委副书记
金艳生 罗雄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林 腊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盛弢 九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钱聪林 板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维敏 马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仕友 富乐镇人民政府镇长
贺永权 阿岗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 钊 大水井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 超 鲁布革乡人民政府乡长
周 波 钟山乡党委副书记、代理乡长
杨 弢 旧屋基乡人民政府乡长
熊俊柱 长底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锐斌 老厂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由陈云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魏永宏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桂国辉同志兼任专职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县政府办、县政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商科局、县司法局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制定全县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协商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
(一)综合组
组 长:魏永宏 县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卢海波 县政务局副局长
成 员:袁莉霞 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从县政府办、县政务局、县投资促进局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沟通协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联系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读。
(二)督察组
组 长:肖 峰 县纪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组组长
副组长:高金权 县政府办督查员
成 员:杨燕丽 县政府办督查员
孙 娟 县政务局副局长
袁莉霞 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县政府办督办科工作人员,并根据工作需要从县直有关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督促检查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关文件、会议、领导批示落实情况;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决定事项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级各部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服务企业“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三)业务组
组 长:桂国辉 县政务局长
成 员:卢海波 县政务局副局长
袁莉霞 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从县直有关单位抽调
负责研究拟订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提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分解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指标;组织开展营商环境问题调查研究,提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意见建议;起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文稿,组织筹备有关会议;加强各级各部门业务指导,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推进情况;收集整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按时按质上报各种材料;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测评组
组 长:桂国辉 县政务局长
副 组 长:卢海波 县政务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从县政务局、县发改局有关科室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对各级各部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价,形成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领导,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明确专门工作机构,组织专门力量,落实专人负责,全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