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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工作机制的通知

  •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1-05-07 16:2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评价的导向性作用,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服务有保障、无事不打扰”的营商环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建立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工作周期
       原则上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工作,评价工作时间点为每年 1 月 15 日前和 7 月 15 日前,具体次数与时间以省、市正式启动评价工作情况为准。
二、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指标体系
       聚焦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获得用气、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政务服务、证明事项、服务企业“三项制度”等11项指标接受第三方机构评价。评价指标体系由罗平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营
商办”)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工作流程
      按照年初计划、每月分析、每季调度、半年评价、年底考评的工作流程,开展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各项评价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
(一)年初计划。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罗平县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指标体系》和本系统现行的改革政策及文件要求,主要领导亲自带头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具体改革措施,并将各项指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最迟于每年2月底前报县营商办(报送邮箱:***,联系人:马乔良,联系电话:18108741513)备案,便于全县整体工作的调度,同时要在单位内部、行业领域、服务对象中进行宣传,全力服务好市场主体。
(二)每月分析。每月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评价指标、评价内容、目标值、改革措施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通过自检自查和数据核算的方式,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并与牵头单位做好沟通对接,让牵头单位适时掌握工作推进进度。客观原因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相关单位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牵头单位提出,集中在每个季度的调度会上研究解决。
(三)每季调度。每年开展四次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工作集中调度,每个季度末,由县政府分管营商环境工作的副县长或县营商办主任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工作调度会议,分析研判各项指标工作进展情况,找出不足和差距,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形成每季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工作调度会议纪要,并以县营商办文件印发实施,同时抄送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县营商办要在调度会上通报各期各阶段评价情况及各单位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工作进度提出下步工作意见或建议。各指标牵头单位要在会前收集整理指标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在会上作汇报。各责任单位要对牵头单位提出的问题及措施进行表态性发言。
(四)半年评价。省、市启动半年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工作后,县营商办要统筹推进全县“红黑榜”评价工作,圆满完成各期评价任务。县政务局要履行好业务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评价指标的解读及佐证材料收集整理、审核把关、集中上报等工作。各指标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按照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优商通”系统填答要求和佐证材料填报指引,组织各责任单位集中填答系统调查问卷和佐证材料收集,做到不缺项、不漏项,及时报县政务局审核,统一报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各责任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形成合力,明确分管领导统一指挥,指定专人负责业务指导,精心组织本单位相关科室及人员,按时提供标准高、质量优的佐证材料,不影响全县评价工作实施进度。
(五)年底考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县营商办根据第三方评估结果和日常工作成效,每期“红黑榜”评价结束开展 1 次评分,结果汇总登记,年底按评价次数取平均值作为全年总得分。
四、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结果运用
(一)初评结果复核。各期“红黑榜”评价第三方机构反馈的初评结果,县营商环境办要在第一时间将评价情况反馈到各相关单位。各指标牵头单位要在收到评价数据后3日内组织责任单位开展核验工作,对评价数据有异议的,要作出情况说明及时组织佐证材料,并以县人民政府文件的形式向市级牵头单位申请复核,保证评价数据客观公正、真实准确。超过 3 日不反馈的,视为无异议。
(二)评价结果通报。各期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结果将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进行通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报内容包括全县“红黑榜”评价总体排名及得分、单项指标全市排名和完成值及评价得分、典型案例、问题清单等。
(三)限期督促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对照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发现问题,深入查找原因,明确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工作,相同问题不得出现2次以上;结合单项指标完成值和排名情况,深入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排名在6-8位且完成情况未达到目标值的,针对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工作。排名在9-10位的,除要完成整改工作外,牵头单位分管领导还要在每季调度会议上进行检讨,能够准确掌握单个环节原因的,则由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进行检讨。各有关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报县营商办,适时掌握问题整改动态。县营商办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与综合考核挂钩。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营商环境考核考评结果将纳入年底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县营商办制定《全县营商环境工作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相关单位完成考核工作。每期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中,单项指标每进入前3名1次,牵头单位分别加10分、8分、6分,责任单位分别加8分、6分、4分;单项指标被作为典型经验做法通报表扬1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均加10分。总分加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在“红黑榜”评价工作中,因评价指标未达到目标值,导致市对县年终综合考核营商环境工作被扣分的,将按照综合考核办法和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结果,扣除有关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年终综合考核的相应分值。
(五)强化追责问效。全年指标任务未完成或导致进入“黑榜”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县纪委监委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一年内单项指标得分进入全市后2名 1 次的,在全县通报批评,进入全市后2名 2 次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连续进入全市后2名 3 次及以上的问责单位主要负责人。
 
附件:罗平县新调整的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指标体系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附件
罗平县新调整的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指标体系
 
序号 评价指标 评价主要内容 目标值 评价具体内容 指标解读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开办企业
(权重
14%)
开办企业耗时 0.49个
工作日
企业登记(设立登记)0.19个工作日 单个中小微企业的平均耗时为从设立登记开始,到申请领用发票结束所用的时间 县政务局 县政务局
刻制印章 0.2个工作日 县公安局
申请并购买财务发票 0.1 个工作日 县税务局
社保登记 0.1 个工作日,与购买发票并联办理 县人社局
2 办理建筑
许可(权重14%)
办理建筑许可耗时 59.5个
工作日
建设项目申请核准或备案 单个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耗时为从建设项目申请核准或备案开始,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各环节政府部门审批结束所用的时间 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或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
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岩土勘测和土壤测试 第三方机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县自然资源局
获得图纸审查意见(获得施工
图审查合格证)
县住建局
聘请、委托监理机构 第三方机构
设计发包与施工发包进行登记 县住建局
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县住建局
序号 评价指标 评价主要内容 目标值 评价具体内容 指标解读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2 办理建筑
许可(权重14%)
办理建筑许可耗时 59.5个
工作日
颁发消防竣工证明书(颁发消
防竣工合格报告)
单个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耗时为从建设项目申请核准或备案开始,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各环节政府部门审批结束所用的时间 县住建局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竣工备案 县住建局
四方检验(五方验收) 建设单位
防雷意见(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县气象局
建设部门的竣工备案(建设工
程竣工备案)
县住建局
建设部门获得竣工证书(建设
部门获得竣工合格证)
县住建局
3 登记财产(权重
14%)
登记财产耗时 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为 1 个、1.2 个工
作日
房源检验 单个企业办理财产转移登记耗时为从申请资料齐全开始办理财产交易、纳税、不动产登记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所用的时间 县自然
资源局
县住建局
签订买卖合同 县住建局
办理网签 县住建局
缴税 县税务局
申请办理转让登记 县自然资源局
交纳登记费用 县自然资源局
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县自然资源局
抵押登记 县自然资源局
序号 评价指标 评价主要内容 目标值 评价具体内容 指标解读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4 获得电力(权重
5%)
获得电力耗时
(权重 3%)
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 40 个工作日,办理低压用户业务 7 个工作日 用电报装申请 单个企业首次获得相同等级电压电力耗时为从用电报装申请开始,到装表接电结束所用的时间 罗平供电局 罗平供电局
现场勘查,供电方案答复 罗平供电局
办理道路挖掘许可 0.9 个工作日 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政务局
竣工验收,装表接电 罗平供电局
获得电力成本
(权重 2%)
市当期评价最佳的县(市、区)数值   单个企业首次获得相同等级电压电力成本为从用电报装申请开始,到装表接电结束所用的成本 县公安局、县住建局、罗平供电局
5 获得用水(权重
5%)
获得用水耗时
(权重 3%)
2.4 个
工作日
窗口登记 单个企业首次获得用水耗时为从申请登记开始,到挂表开栓结束所用的时间 县住建局县水务局 罗平供排水公司
现场勘查,供水方案答复 罗平供排水公司
设计审查 罗平供排水公司
办理道路挖掘许可 0.9 个工作日 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政务局
签订合同 罗平供排水公司
竣工验收 罗平供排水公司
挂表开栓 罗平供排水公司
获得用水成本
(权重 2%)
市当期评价最佳的县(市、区)数值   单个企业首次获得用水成本为从申请登记开始,到挂表开栓结束所用的成本 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政务局、罗平供排水公司
序号 评价指标 评价主要内容 目标值 评价具体内容 指标解读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6 获得用气(权重
5%)
获得用气耗时
(权重 3%)
用气报建(通气)时间不超过 4.9 个工作日 窗口登记 单个企业首次获得用气耗时为从申请登记开始,到挂表开栓结束所用的时间 县住建局 罗平供气企业 
用气方案答复 罗平供气企业
设计审查 罗平供气企业
办理道路挖掘许可 0.9 个工作日 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政务局
竣工验收 罗平供气企业
挂表开栓 罗平供气企业
用户安全检查 罗平供气企业
获得用气成本
(权重 2%)
市当期评价最佳的县(市、区)数值   单个企业首次获得用气成本为从申请登记开始,到挂表开栓结束所用的成本 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政务局、罗平供气企业
7 纳税(权重
14%)
纳税时间
(权重 14%)
59 小时
(半年)
会计账簿取数、收集有关资料 本评价周期内累计准备、申报和交纳主要税种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的所用时间 县税务局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罗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账簿分析及有关税务分析
计算应纳税额
更新会计账簿、学习新税法、与税务机关沟通
处理发票事宜(包括购买、认证等)
填写申报表
提交申报表
管理场所或网上缴税、办理退税等
序号 评价指标 评价主要内容 目标值 评价具体内容 指标解读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8 获得信贷
(权重
10%)
普惠口径小微贷款同比增速(权重 5%) 20% 普惠口径小微贷款同比增速 本评价周期内普惠口径小微贷款的同比增速 罗平人行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医保局、罗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普惠小微贷款余额(权重 5%)   普惠口径小微贷款余额 本评价周期内普惠口径小微贷款余额
9 政务服务(权重
8.5%)
“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使用情况(权重 %) 平均注册用户实名率(权重
2%)
3% 平均注册用户实名率 本评价周期内“一部手机办事通”平均注册用户实名率 县政务局 县政府组成部门,各乡镇(街道)
平均办件率(权重2%) 90% 平均办件率 本评价周期内“一部手机办事通”平均办件率
政务服务满意度(权重.5%) “好差评”
系统办件主动评价率(权重
1.5%)
35% 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办件主
动评价率
本评价周期内群众主动评价的办件数量与全部办件数量的比值 县政务局 县政府组成部门,各乡镇(街道)
“好差评”
系统主动评价好评率(权重
1.5%)
95% 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主动评
价好评率
本评价周期内主动评价好评数量与全部评价数量的比值
政务服务大厅事项进驻率(权重 1.5%) 100% 政务服务大厅事项进驻率 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序号 评价指标 评价主要内容 目标值 评价具体内容 指标解读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0 证明事项
服务(权重1.5%)
证明事项服务满意度(权重 1.5%) 零投诉 证明事项服务是否零投诉 本评价周期内“索要和出具证明事项均有法定依据”及经核实在“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投诉的件数 县司法局 县政府组成部门,各乡镇(街道)
11 三项制度(权重9%) 投资项目代办制度落实(权重 3%) 99% 企业满意度(从代办项目率、
代办事项率、按时完成率等方
面进行满意度测评)
本评价周期内企业对投资项目代办工作的满意度 县政务局 县发改局、县工信商科局、县教体局、县民宗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医保局、县煤炭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序号 评价指标 评价主要内容 目标值 评价具体内容 指标解读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1 三项制度(权重9%) 企业联络员制度
落实(权重 3%)
99% 企业满意度(从联系企业频次、
为企业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进
行满意度测评)
本评价周期内企业对企业联络员工作的满意度 县工信
商科局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文旅局、县煤炭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涉企检查报审制度落实(权重 3%) 99% 企业满意度(从涉企检查是否
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范围、
内容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
本评价周期内企业对涉企检查工作的满意度 县司法局 县发改局、县工信商科局、县教体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金融办、县医保局、县煤炭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