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政发〔2021〕16 号
曲靖市阿岗水库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 172 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 项目之一,计划于 2021 年 5 月下旬正式下闸蓄水。为维护蓄水期间水库 淹没影响区及水库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 下闸蓄水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 项通告如下:
一、下闸蓄水影响区域 阿岗水库主坝上游篆长河两岸高程1866.00米以下为水库正常蓄水淹 没影响范围。副坝上游挖玉冲小河两岸高程 1855.534 米以下为设计洪水 淹没影响范围。
二、水库蓄水计划及水位变化 2021 年 5 月 31 日前,水库蓄水位将控制在高程 1846.00 米以下(含 1846.00 米),2021 年 6 月 1 日—9 月 30 日,水库蓄水位将控制在高程 1856.00 米以下(含 1856.00 米),2021 年 10 月 1 日—2022 年 5 月 31 日, 水库蓄水位将控制在高程 1866.00 米以下(含 1866.00 米)。2022 年 6 月 1 日起,水库正常蓄水运行,正常蓄水位变化范围为高程 1838.20 米— 1866.00 米。
2021 年 5 月 1 日—10 月 30 日,副坝上游挖玉冲小河(副坝库区)设 计洪水淹没高程为 1855.534 米。
三、蓄水期间有关要求
(一)蓄水期间,上、下游河道内的水位变动幅度较大,严禁任何单 位和个人在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域及下游河道水位下降、上涨区域内从事 耕种、捕鱼、取土、采石、采砂、游泳、漂流、游玩、放牧等一切生产经 营和游乐活动,或从事对水库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有影响的任何活动。
(二)蓄水期间,水库周边容易产生边坡变形、崩塌、滑坡等地质灾 害。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远离悬崖、陡壁、边坡、堆 积体等危险地段,密切注意河道水位变化,加强安全措施,确保生命财产 安全。
(三)蓄水期间,库区周边居民要切实履行监护义务,监护好家中需 要监护的人员(未成年人、聋哑人、有智力障碍的人员、有精神疾病的人 员及其他需要监护的人员),管理好家养牲畜,严禁库区周边居民、其他 人员及家养牲畜进入水库淹没区,严禁任何车辆及人员在淹没区以下的交 通道路上通行。
(四)蓄水影响区域有关县(区)、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 则,及时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和群众提 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广泛告知影响区域内单位和群众提前妥善安排好生 产生活,在重点地段、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组织人员加强库区及 水库下游安全检查及巡查,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远离 水库蓄水区域及下游河道水位下降、上涨区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 产安全。
(五)市、县(区)防汛、交通运输、水务、应急、生态环境、自然 资源、搬迁安置、公安等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蓄水 期间安全稳定。
(六)蓄水影响区域有关单位和群众要支持和配合阿岗水库下闸蓄水 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进入水库淹没区、影响区的单位和个人, 依法承担有关责任;对破坏和阻扰下闸蓄水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5 月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