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文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划拨腊山街道县级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补助资金的建议》已交我单位办理。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认真研究,积极协调办理,并于6月8日与各位代表进行了面商,该建议已经办理完成。现答复如下:
一、县级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情况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为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进一步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确保贫困户能持续稳定脱贫,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于2017年12月16日印发了《罗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的通知》(罗贫开发〔2017〕29号)文件,决定在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无持续稳定收入来源的非贫困户中,选聘“新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1608个(腊山街道80个),聘用时间为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2019年7月25日,印发了《罗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罗开组办〔2019〕22号)文件,对原新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进行了调整,其中县级新开发公益性岗位由原来的1608个调整为500个(腊山街道26个),600元/月·人,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列支,聘用时间为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
二、县级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资金拨付情况
2018年7月25日,罗平县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预算指标的通知》(罗财预〔2018〕第058号)文件,将全县1608个农村公益性岗位2018年1至12月补助资金1157.76万元划拨至各乡镇(街道),其中腊山街道80个岗位57.6万元。
2020年3月30日,罗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兑付2019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奖补资金及县级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工资的通知》(罗开组〔2018〕8号)文件,划拨2019年“县级新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825.36万元,其中:2019年1—7月1608个“县级新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675.36万元(腊山街道88个33.6万元);2019年8—12月500个“县级新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50万元(腊山街道26个7.8万元)。划拨2020年1月500个“县级新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30.14万元(腊山街道26个1.57万元)。目前补助资金已拨付到各乡镇街道。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以后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