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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罗平县城区道路划线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有关情况的公告
-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 2021-07-01 11:49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的城市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加快美丽罗平建设步伐,提升良好的城市形象,有效缓解“行车堵、停车难”问题,着力提升城区停车管理的现代化水平,积极发挥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根据《云南省定价目录》、《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云价收费〔2016〕75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城区占用城市道路内划线临时机动车停放服务分类收费标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费车型
小型汽车(客车11座以下,载重2吨以下;新能源电动汽车首2小时内免费,超过120分钟后开始计费,计费规则等同于其它小型汽车)。
二、收费时段
8∶00时至21∶00时。
三、收费街道类别划分
一类收费街道:文笔路、振兴街、云贵路、龙门街主干道、白腊街、新风巷、西关街主干道、金塘街、红星北路、长寿巷、松岗西街、松岗东街、龙振二巷。
二类收费街道:九龙大道、鲁布革大道、金鸡路主干道、三江街、东关街、环松街、向阳路、西屏街、腊山路。
三类收费街道:永康路、明珠路、沂溪街、陆家巷、江州路、多依路、玉带路、万达路、学田路、双洞路、龙门街次干道、华叶大道、龙振一巷、罗雄路、镇塘路、九龙供电所后面(西关街东段)、刘家塘、通达小区、长青大道、望城路、花海大道、万峰路、白龙路、桐林街、红星街、东屏街、兴龙街、观音街、观音后街、金鸡路151号-109号文贤小区(共6条路)、石桥巷、健康巷、团结街、罗八路等其他未分类街道均为三类收费街道。
四、收费标准
一类收费街道: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免费停放;超过20分钟至1小时(含1小时)3.00元;停放时间超过1小时,每延长30分钟加收1.00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收,全天计费时段同一泊位同一车辆最高上限20.00元。
二类收费街道: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免费停放;超过20分钟至1小时(含1小时)2.00元;停放时间超过1小时,每延长30分钟加收1.00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收,全天计费时段同一泊位同一车辆最高上限15.00元。
三类收费街道: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1小时)2.00元,停放时间超过1小时,每延长30分钟加收0.50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收,全天计费时段同一泊位同一车辆最高上限10.00元。
五、免费停车对象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行政执法车、救护车、救灾(救援)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实行免收停车服务费。
(二)对在城市道路设立的专用临时停车泊位待客的出租车,实行免收停车服务费。
(三)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6〕14号)规定,对占用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车辆,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后,不得再重复收取停车服务费。
(四)按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免费停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曲发改价费〔2014〕17号)规定,对持有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驾驶证、行驶证和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人证,残疾人驾驶本人专用机动车辆在全市各类非居民区停车场临时停放时,一律免征停车费。
六、执行时间
2021年7月10日起执行,本通知试行期2年。试行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县发改局反馈,联系电话:8212339。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