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8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国务院部署,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罗平县审计局于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4月8日,对罗平县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持续进行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各级财政共安排罗平县疫情防控资金合计691.52万元,罗平县红十字会和罗平县卫健局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290.67万元,共接受社会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29.04万件(不含上级调拨),折价165.2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财政专项资金实际使用358.59万元,尚未支出332.93万元;社会捐赠资金支出80.99万元,结余209.68万元;社会捐赠物资安排使用23.02万件,折价106.7万元,结余6.02万件,折价58.5万元。
审计认为,罗平县人民政府结合全县疫情防控实际,及时成立了专门机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疫情防控物资和资金的接收分配管理使用,制定了相关制度,能够执行相关规定要求,通过对部分物资实地盘点,账面结余与实际库存相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财政专项资金332.93万元未及时使用;社会捐赠资金209.68万元分配使用不及时。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罗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结合审计情况,对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部门和单位提出及时办理报账手续,支付尾款;加大捐赠资金拨付使用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罗平县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按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了整改,截至2020年10月27日,罗平县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