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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万峰湖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第一阶段跟踪审计的整改结果

  • 罗平县审计局
  • 2021-08-12 08:20

2021年第9号公告

202181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的规定,罗平县审计局2019年对罗平县万峰湖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第一阶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罗平县万峰湖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第一阶段实施的真实性情况,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下达罗平县2016年第二批万峰湖沿河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罗发改工交〔2016〕49号)文件批复,建设内容:罗平县阿岗镇、富乐镇、板桥镇、马街镇、罗雄街道、腊山街道、九龙街道、大水井乡、长底乡、旧屋基乡、鲁布革乡、钟山乡37个自然村37个点。项目总投资8,102.06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4,731.97万元,地方配套及社会自筹3,370.09万元。该项目涉及16个标段,本次选取南部片区二标、南部片区三标、北部片区一标、连片整治一标、北部片区四标、2015年度二标共6个标段进行跟踪审计。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到位5981.64万元,其中,专项资金5800万元,县级资金181.64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支出2855.85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未进行施工图设计,以实施方案中概算图纸代替施工图设计进行招标和施工。

2.实施方案编制不完整、部分内容错误,手续不完善。

3.项目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4.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

(二)部分项目招投标方面存在内容不完整、不规范。

(三)钟山乡集镇及中寨村、罗雄街道、腊山街道、板桥镇、大水井乡四个乡镇街道等标段设计费,连片整治一标工程监理费、一至四标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方式未按规定进行招标。

(四)内控制度内容错误、不完善。

()由于前期部分项目选址工作准备不充分,导致部分项目实施地点难以落实,工程不能按期开工。截至2019年6月14日,富乐镇桃源村系统未做;富乐镇富乐村、菜园、天水居委会及马街镇马街村未开工。

三、审计整改意见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罗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第一阶段跟踪审计整改通知书,并提出了整改意见。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已按照整改意见逐条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至罗平县审计局,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