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7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罗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1月21日,对罗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扶贫办”)2019年至2020年度上海对口支援云南省罗平县扶贫协作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经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原罗平县村级光伏扶贫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沪滇协作资金600万元)变更为大水井乡黄山羊、钟山乡薏仁南瓜粉深加工产业扶贫、大水井乡金歹村委会贫困村提升工程、九龙街道很召村委会贫困村提升工程等四个项目。因当年项目未完工未纳入当年审计范围。
2020年,上级下达罗平县沪滇协作对口帮扶项目共计15项、总投资3940万元,其中产业发展7个,项目总投资2220万元;农村建设8个,项目总投资1450万元;劳务协作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270万元。
截至2020年11月15日,除鲁布革乡热区水果经济带建设项目尚未全部完工外,其他项目已基本完成,部分项目已进行了初步验收。
2019年至2020年,罗平县财政局累计拨付项目资金4261.75万元,资金拨付率93.9%,未拨付资金278.25万元;各项目实施单位已支项目资金4,186.82万元,项目资金报账率为92.22%;项目资金结存74.93万元(县级主管部门结存15.85万元,乡镇财政所结存57.58万元,项目实施单位结存1.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2020年,县扶贫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扶贫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加强项目管理,沪滇扶贫协作帮扶项目已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了申请、立项、批复等报批手续,项目实施按照项目方案规划的内容进行。在项目资金的管理上,相关部门按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专款专用,按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此次审计,罗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严禁拉用挪用项目资金”的建议,得到了被审计单位合理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