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9号公告
(2021年8月1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罗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20日,对罗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扶贫办”)2019年上海对口支援云南省罗平县扶贫协作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计划立项批复情况
2019年,上级下达罗平县沪滇协作对口帮扶、携手奔小康援建、镇乡(村企)结对项目共计17项、总投资2680万元。
(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上级下达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罗平县扶贫协作项目资金268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680万元。
(三)项目资金拨付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罗平县财政局累计拨付各乡、镇(街道)或业务主管部门2019年沪滇协作专项资金合计2543.25万元,资金拨付率为94.9%;未拨付项目资金5%合计136.75万元,待项目通过县级验收后再行拨付。
(四)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2019年,上级下达罗平县沪滇协作对口帮扶、携手奔小康援建、镇乡(村企)结对项目共计17项已全部实施。截至2019年12月31日,除大水井乡黄山羊项目,钟山乡薏仁南瓜粉深加工产业扶贫项目、大水井乡金歹村委会贫困村提升工程、九龙街道很召村委会贫困村提升工程4个项目在建未完工外,其余13个项目已全部完成。
(五)审计期间已整改的问题
审计抽查发现,2019年12月16日,旧屋基乡人民政府多发法湾村委会小寨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毛洪芬2019年8-11月4个月公益性岗位工资计0.2万元。旧屋基乡人民政府已于2020年1月7日全额追回多发的工资0.2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以来,县扶贫办加强项目管理,沪滇扶贫协作帮扶项目已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了申请、立项、批复等报批手续,项目实施按照项目方案规划的内容进行。在项目资金的管理上,相关部门按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专款专用,按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及时拨付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