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罗政办发﹝2020﹞11号)要求,我局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1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按照相关办理程序要求,已经圆满完成办理任务,现将办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共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1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14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涉及3个方面,其中:水厂建设6件,征地补偿1件,沟渠建设4件,水库历史遗留问题1件,水源保护2件。
二、办理情况
通过办理,截至7月31日,1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已经办结。在已经办结的1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中,A类12件、占86%,B类2件、占14%。
三、主要做法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载着群众的愿望和期待,凝聚着代表委员的智慧和辛劳,是一种可贵的智力财富。办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不仅是联系群众、谋划推进水务工作的有力措施,更宣传水务、赢得支持和理解的重要途径。针对建议办理,我局一直看得重、抓得紧。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进一步深化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的认识,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优质、高效地完成建议提案办理任务。为此,罗平县水务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建议提案办理日常工作事务。同时,明确由李建刚副局长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进行面商和答复。
(二)落实责任,分头办理。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第38号建议关于罗雄街道白腊山西干渠修复治理的建议、60号提案关于龙王庙水库西干渠综合治理的建议由副局长李建刚牵头办理,责任科室为管理处,责任人为吴文忠;第39号建议关于拨付牛街河水库工程征地补偿款问题的建议、和第56号提案关于解决牛街河水库建设历史遗留问题的提案由副局长周岗生牵头办理,责任科室为牛街河水库工程建设挂历局,责任人为陈美云;第40号建议关于钟山乡集镇自来水厂二期工程建设的建议、第59号提案关于钟山乡集镇自来水厂二期工程建设的提案由总工办主任钱明锋牵头办理,责任科室为农水科,责任人为龚陪昌;第41号建议关于维修钟山乡舍克小学至清水河村防洪沟的建议、第61号提案关于钟山乡维修舍克小学至清水河村防洪沟的提案由总工办主任钱明锋牵头办理,责任科室为防洪办,责任人为陈美云;第42号建议关于老厂乡坝塘提水增量工程的建议、第57号提案关于老厂乡坝塘提水增量工程的建议由副局长方鹏飞牵头办理,责任科室为农水科,责任人为龚培昌;第43号建议关于解决湾子水库饮用水源保护问题的建议由局长梁大文牵头办理,责任科室为水政科,责任人为陈律焜;第44号建议关于巩固提升马街集镇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议、第58提案关于巩固提升马街集镇饮水安全工程的提案由副局长方鹏飞牵头办理,责任科室为农水科,责任人为龚培昌;第62号提案关于建立全县水域管治联防联控长效机制的建议由副局长李建刚牵头办理,责任科室为河湖管理中心、防洪办,责任人为雷紫焱、陈美云。要求各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科室人员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落实人民当家作主、促进水务工作、优化水务形象的大事,本着“认真对待、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应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对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抓紧解决,对受客观因素影响或不具备条件,一时难以解决的,如实说明情况,表明争取解决的诚意和决心,对下步解决的,列好解决计划,力求建议100%办结、100%落实、100%答复。
(三)明确时限,跟踪督办。局办公室对所有建议逐一进行分析、分类,弄清建议主要内容及基本精神,找准问题症结,分门别类地列出明细表和汇总表,明确牵头领导、承办科室,使每件建议都“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效果”。在此基础上,办公室对建议办理实行责任到人,除把好建议办理时限、形式和格式关外,还重点做好对外联系、统一登记、分类承办、文字审稿、统一归档、打印寄发等工作,与承办领导、承办人员分头把好建议答复稿的政策关、文字关,确保建议办理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