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财社〔2021〕54号
罗平县财政局 罗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下达
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
服务个人缴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保障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相关要求和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任务和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社〔2021〕178号)要求,现将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市级补助资金下达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一、此款列入2021年“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预算支出科目和“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督促加强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2021年罗平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2.
2021年罗平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市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罗平县财政局
罗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