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1〕37号)、《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件交办罗平县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罗办发〔2021〕37号)要求,现将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D2YN202104080046、X2YN202104160010、D2YN202104210050X的问题,已对照方案整改完成,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举报问题描述
受理编号:D2YN202104080046
反映环境问题:曲靖市罗平县老厂乡舍迫煤矿于半年前以挖防洪沟名义,与当地群众以每亩600元的价格签订用地协议,开挖当地群众的耕地及周围山地和树木进行露天开采煤矿,老厂乡约几百亩耕地和林地被挖。
受理编号:X2YN202104160010
反映环境问题:曲靖市罗平县老厂乡舍迫村委会上寨村舍迫煤矿露天采煤导致近百亩农田被破坏,大量树木被掩埋,多座山体滑坡,村民房屋和道路受损。举报人诉求立即停止露天采煤活动,处罚企业违法行为,恢复周边生态环境,使被破坏的农田复耕。
受理编号:D2YN202104210050
反映环境问题:举报人对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X2YN202104160010号举报件调查办理情况公示中的“舍迫煤矿露天开采煤矿不属实”存疑,举报人称黑泥田山涧溪水因采矿影响已干枯,导致村民生产取水困难。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反映“舍迫煤矿露天开采煤矿”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老厂乡舍迫村委会地质沉陷综合治理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县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项目立项审批程序规范,项目业主明确,属合法审批项目,开挖防洪沟属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内容之一。自2020年12月15日以来,罗平县自然资源局对老厂乡舍迫煤矿开展了4次巡查检查。2021年4月11日县自然资源局工作组进行现场查勘,均未发现有违法开采煤矿行为。
综上所述,“舍迫煤矿以挖防洪沟名义露天开采煤矿”的反映不属实。
(二)关于群众反映“舍迫煤矿露天开采导致近百亩农田被毁”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一是土地使用经过合法手续和程序。老厂乡舍迫煤矿采取流转方式租赁当地群众的土地实施老厂乡舍迫村委会地质沉陷综合治理项目。土地流转共涉及老厂乡舍迫村委会4个自然村104户,其中,白石岩村14户10.88亩,三连街村54户135.04亩,山后村5户2.56亩,上寨村31户76.282亩;马街镇2个自然村6户,其中,阿市村3户0.6亩,妈依村3户4.3亩。老厂乡舍迫煤矿与110户农户签订《土地租用补偿协议书》127份(每个地块分别签订协议,部分农户有多个地块),租用土地229.662亩。按协议约定,老厂乡舍迫煤矿已经一次性兑付农户两年租金(流转费)278239元、青苗补助87500元。协议中明确土地复耕后退还农户,且退还面积不少于原租用面积,若面积减少,按罗平县征地补偿标准(4.8万元/亩)补偿不足部分。二是土地开挖符合项目规划设计。按照《罗平县老厂乡舍迫村委会地质沉陷综合治理项目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项目施工中被挖土地通过项目实施时对耕作层进行了剥离,施工完成后将重新复垦为耕地,并通过验收合格后统一归还农户耕种。通过对煤矿和地方村民代表开展调查询问,均反映工程实施过程中把开挖出来的煤矸石和黑土先堆放在一旁,底层用混凝土浇筑,再回填煤矸石和黑土,安装排水涵管后复耕。待项目实施完工后由老厂乡舍迫煤矿复耕后按原租用面积退还农户耕种。
综上所述,耕地开挖属于项目建设规划设计内容,且治理结束后复耕退还给农户耕种,不属于农田被破坏的行为,该反映不属实。
(三)关于群众反映“大量林木被掩埋”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2020年下半年,老厂乡舍迫煤矿矿长孔锤再到罗平县老厂乡林业站咨询办理林勘审批手续,罗平县老厂乡林业站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必须在林地占用审批后方能对涉及的林地进行占用,后又多次当面和电话告知其不得未批先占。
2021年4月2日,罗平县老厂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在巡查中发现老厂乡舍迫煤矿存在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罗平县老厂乡舍迫煤矿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将所改变的林地恢复原状。
2021年4月5日,针对违法责任人陈卫生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条款规定,对其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老厂乡舍迫煤矿在实施老厂乡舍迫村委会地质沉陷综合治理项目过程中,未批先占使用林地6148平方米,所占用林地类型为人工商品林地,滥伐林木13.19立方米,树种为杉木。该项目负责人陈卫生在未取得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存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林木和林地被挖”反映问题属实。
(四)关于群众反映“煤矿露天开采导致多座山体滑坡、村民房屋和道路受损”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罗平县老厂乡舍迫村委会地质沉陷综合治理项目是2020年开始实施的,在实施过程中,因边坡开挖较陡,存在边坡坍塌的现象,周边山体尚未发现滑坡的现象。上寨村部分公路存在开裂情况,上寨村3户的房屋存在开裂下沉的现象。但该3户房屋在2016年以前就出现开裂下沉现象。
综上所述,“煤矿露天开采导致多座山体滑坡、村民房屋和道路受损”的问题部分属实。
(五)关于群众反映“黑泥田山涧溪水因采矿影响已干枯,导致村民生产取水困难”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4月22日,县水务局组织人员现场调查核实,舍迫村委会上村黑泥田片区两个水源点没有出过水的痕迹,水源地现场杂草丛生,2000年后就基本无水,该水源点的水只是在雨季的时候产生一点地脉水,且未作为人饮和农田灌溉用水。部分雷响田插秧、育苗用水主要来自三连街村水源点和自出水,水质和水量能满足要求。
综上所述,“黑泥田山涧溪水因采矿影响已干枯,导致村民生产取水困难”反映问题不属实。
三、整改措施及时限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整改措施:一是对项目区涉及群众反映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核实并逐项提出整改意见,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二是对项目涉及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查处,督促项目实施方依法完善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三是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和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加快项目建设,确保项目2021年12月31日按期完工并完成复耕交付群众。四是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对项目的理解和支持;选出群众代表,邀请群众代表全程参与监督项目建设及土地复耕工作。五是对群众受损房屋开展核查鉴定;对房屋受损群众进行搬迁撤离。六是对上村黑泥田片区生产用水来源点三连街村的水量水质进行核实调查。
四、整改情况
1、针对调查核实属实的“林地被挖”情况,罗平县林草局进行实地核查,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2021年4月15日,发出《告知书》责令停止涉林范围施工,待项目使用林地取得审核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于2021年4月13日对舍迫村地质沉陷综合治理项目部总负责人陈某某未批先占使用林地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总计罚155888元,罚款全部执行到位。树木被损毁问题,煤矿与群众达成补偿协议。4月16日已完成异地造林,面积12亩2000株。现林勘报告已编制。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完成。
2、针对房屋道路开裂下沉问题,老厂乡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通过鉴定三户房屋开裂与煤矿原来开采有关,与地质沉陷项目建设无关。房屋受损的3户群众已经全部搬离开裂房屋。老厂乡人民政府群众工作组、舍迫煤矿和3户房屋开裂群众协调搬迁补偿相关事宜,现1户已和煤矿达成协议,原居住的房屋已拆除,另外2户由于农户诉求金额和评估金额悬殊太大,未能达成共识,正在协商中。
3、项目实施情况,督促煤矿完善施工设计方案,老厂乡舍迫煤矿委托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完善施工设计图,并按照设计开展施工,现项目施工已完成 。
4、针对“黑泥田山涧溪水因采矿影响已干枯,导致村民生产取水困难”的问题,4月22日,县水务局组织人员现场调查核实,舍迫村委会上村黑泥田片区两个水源点没有出过水的痕迹,水源地现场杂草丛生,2000年后就基本无水,该水源点的水只是在雨季的时候产生一点地脉水,且未作为人饮和农田灌溉用水。部分雷响田插秧、育苗用水主要来自三连街村水源点和自出水,水质和水量能满足要求。
以上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整改完成。
五、自查自验情况及结论
在相关部门协同工作下,投诉举报件现整改工作已完成,取得明显实效,罗平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完成了自查自验,已达到验收销号条件。
罗平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