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罗办发〔2021〕73号)《罗平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罗环督办字〔2021〕13号)要求,关于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关于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已对照方案整改完成,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环境问题描述
省市编号:50-26、22-12。
环境问题:全省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
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明确“十三五”期间全省应新增加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78.7万吨/日,但实际新增56.3万吨/日,完成率仅71.54%。
二、整改措施及时限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整改措施: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管理工作层次,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促进污水处理厂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对全县污水处理能力进行全面分析,结合发展目标,科学布局管网建设。
三、整改情况
1、加强县城区两座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督促运营单位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学田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长青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2021年学田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2.3万吨/日左右,长青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0.5万吨/日左右,目前两座污水处理厂能满足城区污水处理能力需求。
2、罗平县学田污水处理厂于2006年开工建设,投资6600余万元,完成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自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以来出水水质达标排放。2019年12月25日学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开工建设,2021年9月30完工,完成二次提升泵房、高密度沉淀池、旋转滤布滤池、污泥干化车间土建浇筑及设备安装等工程,10月单机调试,11月联动调试,12月10日试运行联网上传数据,达到一级A标排放。
3罗平工业园区长青片区污水处理厂于2018年开工建设,完成项目主体工程配套管网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在线监测联网等工作,开始通水试运行,2019年逐步完善污水处理厂连接管网1#、2#管线,并进行厂区相关设施收尾完善工作,2020年11月项目工程建设、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全面完成,2021年1月25日厂区完成竣工验收,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连续稳定达标排放。
4、按照罗平县城总体规划-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布局,逐年对错接、混接等管网进行整改,接通断头管网,对老城区雨污管网进行改造,对新建市政道路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将县城区污水收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花海大道排污主干管,排至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建有污水管网120.58公里。
5、加快县城区管网建设:
一是投资1500万元,完成思源中学多依路至花海大道污水管网改造及美食文化城污水管网改造,目前工程基本完工,南片区思源中学、美食文化城污水将全部收集到花海大道污水管网,排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是采用ppp模式引进河北邢台路桥公司投资9.8亿,对县城区12条主次干道进行建设,同时配套完善雨污管网建设,目前正在实施西关街西延段、西关街中段、西关街东段、西屏街南段、云贵路南段建设,已完成西关街东段、西屏街南段及云贵路南段2800米污水管网埋设;采用ppp模式引进山东七星生态有限公司投资3.09亿元对花海大道进行美化绿化、雨污管网建设,目前已完成花海大道东侧的污水管网埋设,埋设污水管网7.8公里。
三是多方筹集资金,投资300万元完成龙门街(云贵路石坝河至花海大道)3公里的污水管网改造,将西门河周边罗平二中、腊山二中、龙逸尚品、大水塘安置小区等居民的生活污水收集到花海大道市政管网中。
四是投资200余万在鲁布革大道旁小商品批发市场建一座智能分流井,配套约80米污水管网,旱季可将水电十四局住宿区片区及上游下来的污水收集排入鲁布革大道污水管网中,雨季通过智能分流,可将清水排入中涵,污水通过分流井排入市政管网。
五是工业园区长青污水处理厂投资1000余万元,在北片区建一体化成套式提升泵站1座(规模10000吨/天),配套5公里的污水管网DN350mm螺旋卷焊钢管。目前已经完成1200米长度污水管道焊接安装,并铺设回填。工程完工后,可以将九龙大道北段的污水全部收集到长青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六是因罗五中在县城区外,污水暂时排不进城市管网,在学校内建一座污水处理站,日处理350方,投资约241万元,配套污水管网1公里。目前工程正在实施中。
七是2019-2021年投资13129万元对县城区70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完成28公里的雨污管网改造建设。
四、自查自验情况及结论
在相关部门工作配合下,现整改工作已完成,关于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整改情况取得明显实效,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完成自查自验,已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