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辉等代表:
感谢你们对罗平县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苗族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建议》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罗平县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调查研究,切实办理,现答复如下:
苗族作为罗平县四个世居少数民族之一,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作为承担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政府职能部门,我局高度重视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近年来,我们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
一是加大对民族传统文化挖掘,丰富罗平旅游内涵。为丰富罗平旅游内涵,我局切实加大对苗族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力度,利用多彩的民族传统文化丰富罗平旅游内涵。开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普查工作,积极申报非遗项目保护。截至今年8月,全县列入省、市、县非遗保护项目101项,苗族婚俗、刺绣、花山节、芦笙舞等名列其中;列入传承人保护名录62人,其中省级7人、市级7人、县级48人,苗族音乐艺人陈自清名列省级传承人保护名单。开展民族文化艺术再造工作,用优秀的艺术呈现丰富旅游内涵。广大文艺工作者立足于本职工作,积极开展民族艺术创作、演出,不断丰富罗平旅游文化内涵。如根据苗族生活习俗创编的舞蹈《苗山花》参加2019年曲靖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农村文艺汇演展演、在棠梨凹挖掘苗族婚俗表演、开展苗族芦笙舞表演等,不断丰富旅游内涵。
二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促进文化旅游有机融合。充分利用旅游+民族文化发展契机,规划推进乡村旅游深入发展。依托浓郁的彝族、布依族、苗族民族文化元素,围绕民族特色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美丽宜居乡村的创建,打造精品村寨,大力发展文化风情体验旅游。打造了鲁布革乡腊者村,长底乡坡脚村、补笼村,旧屋基乡大补董村,大水井乡棠梨凹村等一批具有世居少数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的民族旅游村寨,五个村寨均被评为“云南省旅游名村”;传承弘扬优秀文化,丰富文旅融合产品。挖掘培育了棠梨凹苗寨、那色峰海彝寨、腊者布依寨为内容的民族风情旅精品线路,方便游客更加深入了解罗平浓郁的民族风情;活化利用民族文化,创新开发文创产品。通过对布依、彝、苗等民族文化和特色风情的活化利用,开发了“多依多彩”农文旅系列产品和“多依多彩”文创系列产品。目前已开发出罗平“多依多彩”农文旅2个系列600余款时尚民族文创产品,有机的把文化和旅游融合起来,促进了民族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
虽然我们在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受限于认识、投入、方法等因素制约,亟待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各位代表提出的“从全县的角度,组织开展好以苗族花山节等活动为主体的系列活动,将全县各地的苗族群众组织起来,充分挖掘苗族歌舞、习俗、传统等文化”的建议,我们根据实际情况,把苗族花山节纳入罗平国际油菜花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由专业人员加强对苗族花山节活动的组织、策划、宣传,同时融入爬花杆、摔跤、斗牛、赛歌等苗族传统活动,聚集更多的人参与,不断丰富罗平旅游的文化内涵。关于“强化产业扶持力度。一是对非遗文化的苗乡产业加大扶持,培训苗乡传承人,产品市场化;二是在棠梨凹村打造苗族文化展示体验中心,将苗绣车间、文化展馆、歌舞表演、培训教育和民俗体验融合推动发挥示范带动的效应”的建议,加强对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人业务培训一直是我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经费保证的情况下,我们采取集中培训和专题辅导的方式对传承人进行培训,帮助传承人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提高文化自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秉承传统、不失其本的基础上,实现为民族传承,为生活创新。今年来,罗平县共争取政府专债9600万元用于棠梨凹文化旅游的打造,我局将与大水井乡积极协调,认真规划,充分利用专债资金,推进苗族文化产品市场化,着力打造苗族文化展示体验中心,切实把棠梨凹村打造成为全县、全市乃至全省的乡村民族文化旅游示范点。
下一步我们将依托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突出苗族文化元素,着力从四个方面加强苗族文化与旅游产业的融合。
一是加强对苗族民俗文化的挖掘、展演、展示,提升苗族传统文化的参与度。结合棠梨凹乡村旅游,组织精干业务人员,加大对苗族文化旅游产业的研究,不断引导游客参与苗族传统文化体验,提升苗族传统文化面向大众的能力;
二是加强对苗族文化的创作推介,提升苗族传统文化的认知度。组织创作人员深入苗乡采风,积极创作苗族主题文化作品,积极参与省市专业演出,不断提升苗族文化的知名度;
三是将苗族文化旅游产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提升苗族特色传统文化的生命力。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积极把苗族文化旅游产业融入其中,切实提升苗族传统文化的生命力;
四是加大苗族文化的非遗保护力度,提升苗族特色文化的竞争力。重点做好芦笙舞、苗族婚俗、苗绣等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升级,逐步申报市、省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不断提升苗族传统文化的竞争力。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2021年6月23日
是否公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