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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罗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罗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罗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中省市医疗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政策、计划和标准。
(2)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贯彻落实中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理论依据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商业医疗保险服务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做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服务;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9)贯彻落实中省市医疗救助政策,组织开展全县医疗救助工作,承担医疗救助业务和资金监管。
(10)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改革方案和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
(11)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大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12)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13)监督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倾斜优惠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罗平县委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平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办发〔2019〕8号),设立罗平县医疗保障局,为罗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机关设有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医药服务管理和医药价格科、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管科。下属事业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下设三个科:审核结算科、基金征缴科、城乡居民医保管理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千方百计保基本、始终做到可持续、回应社会解民忧、敢于担当推改革”的要求,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夯实医保基础工作,管好用活医保基金,为全县参保群众多谋健康福祉。
1.强化基金监管。
坚持把打击欺诈骗保作为今年全市医疗保障系统首要的政治任务,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形成基金监管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协议履约管理,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和人员的费用初审、现场监督检查、智能监控、宣传教育全覆盖。
2.开展专项治理。
制定《罗平县2021年打击欺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将诱导住院、虚假住院作为全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重点,集中力量予以严厉打击。
3.创新监管方式。
认真做好国家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积极建立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诚信“黑名单”制度,将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发挥联合惩戒威慑力。建立医保医师制度,将医保监管延伸到医疗服务行为。
4.健全督查制度。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出台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落实奖励措施,规范举报线索受理、交办、查处、反馈等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并运行飞行检查工作机制。加强查办线索的督促指导,加大抽查复查力度,抽查率不低于5%。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联合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统筹推进基金监管和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5.探索开展医保基金“跑冒滴漏”综合治理。
发挥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医保基金安全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加强部门联动,重点治理医疗、医保、医药领域不合理、不规范行为,控制不合理医保费用过快增长。
6.强化舆论引导。
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及时发布打击欺诈骗保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罗平县医疗保障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 3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627.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27.2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0353.17万元,下降89.33%,主要原因分析是民生资金大部分由财政局带预算:其中最显著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27.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27.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27.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0353.17万元,下降89.33%,主要原因分析是民生资金大部分由财政局带预算:其中最显著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627.2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62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7.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91万元,下降3.47%,主要原因分析是城乡居民医疗补助本级资金减少,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竭力保“三保”,固没有安排项目经费,上级补助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2.2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90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95万元,用于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6.80万元,用于单位在职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
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59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支出。
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大病及其他医疗救助。
2101501行政运行408.0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基本运转及基本保障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33.29万元,用于单位在职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485.56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11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19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2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2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支出3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1.43万元,其中:
办公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印刷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会议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1万元,其中:
退休费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098万元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的补助1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7.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353.17万元,下降89.33%,主要原因分析是民生资金大部分由财政局带预算:其中最显著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县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县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2年,罗平县医疗保障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万元,较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51.8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罗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罗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万元,较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51.8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38次,共计接待261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财政困难,资金拨付难度大,我单位根据上级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压缩本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罗平县医疗保障局20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报废车辆1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没有2022年度重点项目预算。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04万元,与上年对比一样。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罗平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50.01万元(净值110.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29万元,固定资产104.04万元,净值64.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8万元,净值0.4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罗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罗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罗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76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