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14031400000
罗平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民政局2022年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罗平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罗平县民政局2022年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罗平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以及资金的分配统计、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4)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5)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和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规划和办法,审核申报罗平县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工作;承担中心城区街道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勘界档案和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和勘界数据库更新工作。
(7)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8)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负责殡葬服务机构的审核报批。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3)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救助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事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科。
所属单位5个(未独立核算),分别是:
1.社会福利院
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
3.殡葬管理所
4.殡仪馆
5.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社会救助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二是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加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重要保障。三是强化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四是认真开展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二)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体系逐步完善。一是稳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认真抓好高龄津贴发放管理。三是落实好孤残儿童福祉。四是加强留守儿童信息化管理五是抓实“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六是依法做好收养登记。
(三)社会事务管理不断拓展。一是殡葬改革稳步推进。二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面落实。三是流浪乞讨救助及时有效。四是婚姻登记管理规范有序。五是扎实开展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
(四)社区和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巩固。一是认真落实发放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原小乡半脱产离职干部、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的生活补助。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三是抓实社会工作。四是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五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是抓好市域社会治理工作。
(五)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一是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二是坚持依法管理社会组织。三是抓培育扶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四是抓清理规范,优化营商环境。五是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
(六)区划地名管理有效落实。一是调整充实了罗平县撤县设市工作领导小组;对标对表,积极收集撤县设市相关指标数据;二是地名管理工作稳步进行。三是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913.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13.36万元,政府性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7,164.89万元对比减少3,251.53万元,减少18.94%。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竭力保“三保”,没有安排项目经费,导致部门总收入较上年降幅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913.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913.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913.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7,164.89万元对比减少3,251.53万元,减少18.94%。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竭力保“三保”,没有安排项目经费,导致部门总收入较上年降幅较大。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913.3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91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13.36万元,与上年16,674.89万元对比减少2,761.53万元,下降16.56%,主要原因是各类人员补助支出预算做得更趋于精准;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490万元对比减少49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资金困难,竭力保“三保”,没有安排项目经费,导致部门总收入较上年降幅较大。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70.7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社保费缴纳、遗属补助和基本运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2.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322.56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福利院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868.0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741.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293.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低保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23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低保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21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331.0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供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89.23万元,主要用于小乡干部、精简人员、原大队离职干部、原村级干部等人员救济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5.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3.5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92.58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92.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7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1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3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XX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5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64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6.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救济费1147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5.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没有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县配套事项
没有与县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2年,罗平县民政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罗平县民政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下降6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80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从而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罗平县民政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按4万元/辆预算,而本年是按3万元/辆预算。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罗平县民政局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2.城市低保。城市低保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为了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救济制度;
3.农村低保。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针对家庭人均纯收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推出的生活保障制度;
4.特困人员。特困人员是指城乡老年从、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能力的人员。
5.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6.孤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是指对以下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弃儿);父母双亡;父母被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父母被判无期以上徒刑;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
7.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照护困难问题的重大举措,是党和政府的民生工程。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3.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5万元,增长5.7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罗平县民政局资产总额2,306.62万元(净值1751.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0.09万元,固定资产1,776.53万元(净值122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9.92万元,主要是流动资产减少544.4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38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9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罗平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罗平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罗平县民政局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