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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53032418030800000
  • 2022-02-15 09:26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30800000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部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县委决策部署,研究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县民宗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有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接待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做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工作。

 2.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3.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起草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文件的文件草案,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4.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5.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6.组织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基本知识,协调、指导民族传统节日、宗教节日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承办重大的民族、宗教文体活动;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协调推动民族、宗教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指导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

7.指导各乡镇(街道)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强化对“五大宗教”以外的民间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

 8.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及对外交往,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参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9.完成市民宗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内设3个机构,分别为:政策法规科、民族宗教科、经济发展和文化教育科。

本单位为一级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团结示范区为总抓手,以民族示范乡建设、民族特色村建设、先进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为主线、全力以推进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进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34.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4.6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552.95万元对比减少318.32万元,减少57.57%。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预算开展创健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导致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4.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4.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4.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552.95万元对比减少318.32万元,减少57.57%。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预算开展创健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导致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4.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3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63万元,与上年552.95万元对比减少318.32万元,减少57.57%。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预算开展创健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导致支出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244.91万元对比减少244.9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今年没有预算开展创健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预算,导致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23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163.01万元,主要用于民宗局工资发放、遗属补助和基本运转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4.0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1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49.94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49.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7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2022年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本单位2022年没有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县配套事项

本单位2022年没有与县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2022年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2022年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本单位2022年没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从而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2年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各民族内部的团结。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一项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4.宗教场所五进五化:

五进: 1.政策法规进教堂, 2.健康医疗进教堂, 3.科普文化进教堂, 4.扶持帮困进教堂, 5.和谐创建进教堂。
五化: 1.宗教本地化, 2.管理规范化, 3.神学本土化, 4.财务公开化, 5.教义适应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07万元,减少40%。主要原因今年没有预算开展创健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57.79万元(净值3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1万元,固定资产50.58万元,净值32.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7.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3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