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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板桥镇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2022-02-17 09:03

罗平县板桥镇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板桥镇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罗平县板桥镇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板桥镇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教育、科学、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力。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力。

7、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统筹镇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形成机构设置统一规范、职责配备科学、人员分工合理、工作运转高效的机关运行新方式。根据以上主要职能,本镇内设四个综合性办公室,五个事业中心(所)。

四个综合性办公室(部门预算行政部门:镇人大、镇政府、镇纪委、镇妇联、镇党委)

1、党政办公室

1)、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工作;

2)、承担机关日常党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枫树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后勤保障等职责;

3)、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政策,执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村镇建设、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业产业化、林业、水利、企业管理、扶贫开发、安全生产、土地保护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全镇经济发展计划(规划)的拟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承担全镇村镇建设规划的拟订或相关协调工作;

4)、承担全镇农业生产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

5)、承担全镇林业生产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监督实施,承担森林防火和全民义务植树的组织协调;

6)、承担全镇水资源管理、水利建设计划(规划)的拟订及相关协调工作;

7)、承担全镇扶贫开发计划(规划)的拟订、组织实施及相关协调工作;

8)、负责组织编制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审核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并报批等职责;

9)、负责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10)、承担全镇农业产业化管理、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工作;

11)、负责招商引资、企业管理工作;

12)、负责统计工作;

13)、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全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15)、联系、协调和监督检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和国土资源分局(所)的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相关协调工作;

3)、承担全镇民政工作的审核(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审核(批)人口出生相关手续;

5)、承担全镇科技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

6)、承担全镇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计划(规划)的拟订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7)、承担全镇老龄工作、残疾人事业计划(规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

8)、承担全镇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9)、联系、协调和监督检查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的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依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全镇法治建设,起草重要规范性文件,对其他办公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3)、负责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民调解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

4)、负责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相关协调工作;

5)、负责全镇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和综合协调;

6)、联系、协调司法调解(镇中心法庭)、行政调解(镇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的工作。

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镇不设政协机构,由政协活动组长负责具体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为民服务工作机制,按服务平台的架构统一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打破部门界限,综合设置镇事业单位,集中力量、降低成本、拓宽服务面。

五个事业中心(所)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负责全镇农业、林业、水利建设、畜牧兽医等方面生产建设计划的落实及相关技术指导工作;

2)、负责全镇畜牧兽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3)、负责全镇林业资源管理、农村能源建设等工作;

4)、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负责落实全镇文化宣传、科技普及、党员教育、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等工作计划;

2)、指导农村群众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

3)、承担党员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相关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工作;

4)、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工作;

2)、负责全镇镇村道路计划(规划)的落实和技术指导工作;

3)、负责村镇建设规划的执行和管理工作;

4)、负责村容镇貌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

5)、负责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工作;

6)、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住房和城镇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和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负责全镇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计划(规划)的落实;

2)、承担全镇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3)、承担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及服务工作;

4)、承担全镇老龄、残疾人相关业务工作;

5)、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局、老龄办和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5、财政所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承担全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

2)、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重点工作概述

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推进基层民主四个方面履行职能,重点强化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社会化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着力解决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现代化城市管理的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搞好城区和社区建设,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发挥中心城镇的综合功能及辐射作用。切实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优化职能结构,加大向社会和市场的简政放权力度,减少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权,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和许可“零收费”制度,降低政务、商务和公众办事成本。建立适应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需要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的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9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4个。截至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事业编制74人。在职实有10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394.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94.6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96.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财政紧张专项经费缩减,导致2022年度部门财务收入比上年度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394.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94.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94.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96.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财政紧张专项经费缩减,导致2022年度部门财务收入比上年度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394.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39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4.6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6.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财政紧张专项经费缩减;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无专项项目类资金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10101行政运行22.98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工资发放和公用经费支付,2010301行政运行323.61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工资发放和公用经费支付,2010601行政运行60.07万元主要用于镇财政所工资发放和公用经费支付,2011101行政运行17.74万元主要用于镇纪委工资发放和公用经费支付,2013101行政运行66.53万元主要用于镇党委工资发放和公用经费支付,2050802干部教育15.02万元主要用于镇党校工资发放和公用经费支付,2070101行政运行49.01万元主要用于镇文化站工资发放和公用经费支付,2070801行政运行29.59万元主要用于镇广播站工资发放和公用经费支付,2080101行政运行61.97万元主要用于镇社保中心工资发放和公用经费支付,2080201行政运行25.36万元主要用于镇民政所工资发放和公用经费支付,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6.2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和公用经费支付,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7.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员工养老保险交纳,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9.0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交纳,2081002老年福利25.92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聘用人员工资发放和公用经费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09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医疗保险,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1.11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医疗保险,2120101行政运行59.52万元主要用于镇村建所工资发放和公用经费支付,2130101行政运行420.95万元主要用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资发放和公用经费支付,2130201行政运行67.53万元主要用于镇林业站工资发放和公用经费支付,2130301行政运行45.55万元主要用于镇水务所工资发放和公用经费支付,213070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59.27万元主要用于半供养人员补助发放和公用经费支付,2140101行政运行43.75万元主要用于镇交通所工资发放和公用经费支付,2210201住房公积金114.30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住房公积金,2240101行政运行29.43万元主要用于镇安监站工资发放和公用经费支付。

五、县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板桥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3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罗平县板桥镇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罗平县板桥镇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76次,共计接待4123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按照缩减三公经费要求,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罗平县板桥镇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罗平县板桥镇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1.90万元,与上年252.51万元相比增加9.39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提高了人均公用经费标准(行政人员10000/人,事业人员8000/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罗平县板桥镇资产总额3498.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84.20万元,固定资产772.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42.0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罗平县板桥镇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