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共完成招标备案91起,分别核发中标通知书、建筑施工许可证84份、13份。对2021年符合条件的145户193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进行公示。凡涉及住建领域的项目招投标工作都通过网站进行公示。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兑现公开承诺。在显眼位置公开相关政策法规、职能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处罚依据等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体职工的身份、职务、职责、手机号码、在岗情况等信息实行公开栏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的监督。向上级部门报送各类信息和新闻稿件90余条。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栏、广播、电视等渠道,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0条。
(三)健全公开体系。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制订《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1 | +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办公、业务处理和联网审批能力还需继续加强;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三是网上办事服务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四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五是需要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及企业的联系沟通,确保上级业务政策、信息以及企业的工作动态能及时公开。下步工作中,县住建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的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狠抓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要求,对群众关注度高的农村危房改造、廉租房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棚户区改造、工程招标等信息按质按量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