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及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实效。
(一)健全工作体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建立长效机制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是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审查公开属性。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必须经科长、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发布。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结合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政务公开网站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了政务信息发布程序及在职权范围内应向社会主动公开事宜,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宜公开的信息坚决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省、市、县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罗平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情况,重点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及审批;经调查核实的公众对环境问题或者对企业污染环境的信访、投诉案件及其处理结果;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财政预算、决算;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环境信息等工作进行政务公开。
2021年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累计139条,其中答复政协提案的函1条,人大建议1条,涉及中央环保督察、财政预算、决算共34条,环境行政处罚类13余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的项目、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类信息累计25余家;其他环保新闻、工作动态6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3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填报单位: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填报时间:2022年2月15日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备 注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021年度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但也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围绕中心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图文动画、短视频等形式,通过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提升解读信息传递效率。进一步向民众普及和传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等民生问题。三是加大培训和学习力度。进一步加大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力度,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保密信息进行分类,进一步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尺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四是注重实效,规范公开形式,认真解决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制定、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措施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际,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疑点、难点问题,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程,做到县委和县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