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发〔2021〕23号)、《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1〕37号)要求,罗平县制定了《罗平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罗办发〔2021〕72号)、《罗平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罗环督办字〔2021〕13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投诉举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该投诉举报件属于重复举报问题,共举报了两次,为一般投诉举报件。分别是:受理编号:D2YN202104270023号,为投诉人反映: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存以下问题1.某村民在树根田煤矿旁围河造田,骗取阿岗水库工程补偿款;2.该村完小围墙外随意堆放建筑垃圾;3.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废水直排外环境;4.自来水供应不足。受理编号D2YN202104280026号,投诉人反映:1.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小学围墙外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扬尘影响学生健康。2.挖玉冲村自来水供应不足,村民用废井中的地下水补充饮用水源,该井垃圾漂浮,水质达不到饮用水标准。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有:一是该村陈某某户存在占用河道,骗取阿岗水库工程补偿款的问题。二是由于村内部分农户交通不便,建房时将建筑材料临时运至村完小围墙外堆放,再进行二次转运至建房处。三是该村没有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群众生活污水存在外排现象。四是因挖玉冲煤矿建设致使该村饮用水管网损坏,且旱季出水点水量小,导致水量不足。群众就自发到老水井处取水。该取水点建设年代较远,遮盖设施不完善,因其周围树木葱郁,树叶树花飘落井中,形成漂浮物。
根据存在问题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对应的整改措施为:一是督促陈某某户拆除占用河道散砌石墙,并将多领补偿资金退回了罗平县阿岗镇农经站;二是将挖玉冲小学围墙外堆放的建筑材料清运完毕,并设置禁止乱堆乱放乱倒垃圾告示牌;三是对排查出的7户没有严格收集散养牲畜产生的废水进行收集处理。用于还田利用,将挖玉冲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曲靖市罗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四是修复供水管网,正常供水;五是清理老水井水面漂浮物,并安装遮盖防护设施。明确整改类型为立行立改(具体整改时限为2021年4月30日前),具体由阿岗镇党委政府作为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配合单位进行落实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陈某某户于2021年4月30日已拆除占用河道散砌石墙,并将多领补偿资金退回了罗平县阿岗镇农经站;已将挖玉冲小学围墙外堆放的建筑材料清运完毕,并设置禁止乱堆乱放乱倒垃圾告示牌,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已对排查出的7户没有严格收集散养牲畜产生的废水进行收集处理,用于还田利用,已将挖玉冲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曲靖市罗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供水管网已修复,能正常供水;是老水井水面漂浮物已全面清理,并建成遮盖防护设施。经两个取水点取样化验,检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能满足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
该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已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对受影响群众发放了30份满意度调查问卷,收回30份,满意率100%。
三、自查自验情况
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投诉举报件现整改工作已完成,取得明显实效,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改现场及档案资料进行核查,完成了自查自验,已达到验收销号条件。
罗平县阿岗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