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金所/王志娟 申请办理坐落于 罗平县振兴街西段与西屏街交叉口金海岸尚城7幢1楼54号 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朱金所/王志娟 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 云南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售给 周建荣/ 陈彩萍,周建荣/ 陈彩萍买卖转移给 朱金所/王志娟 。房屋所有权登记在 朱金所/王志娟 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罗房权证罗雄字第017654号),土地登记在周建荣名下(土地使用证号:罗国用(2012)第591号)。现朱金所/王志娟 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周建荣/ 陈彩萍 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力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力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罗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