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条例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2年06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罗平县万峰路2号 联系方式: 0874 – 8268120
序号 |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力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陈永平 | 刘丽琼 | 土地 | 罗平县龙门街 | 200㎡ | 城镇住宅用地 | 继承 |
公示单位:罗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示时间:2022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