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委托,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罗平县阿岗镇金城煤矿(重新报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对本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项目情况;同时收集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金城煤矿为新建矿井,于2013年8月26日取得“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罗平县阿岗镇金城煤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后项目持续开展设计报批工作,2016年12月28日取得“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罗平县阿岗镇金城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 (云煤安技装【2016】79号);2018年10月16日取得“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罗平县阿岗镇金城煤矿初步设计的批复”(云煤行管【2018】179号)。并于2018年11月6日取得“开工备案回执”。开工至今,主要完成了:主、副、回风斜井的维修及刷扩、+1805m井底车场的维修及刷扩、新掘行人斜井约95m等井巷工程,及部分地面生产及生活设施。
根据《曲靖市四个县(市、区)整治煤炭行业煤矿清单承诺书》、《罗平县整治煤炭行业煤矿清单承诺书》,金城煤矿属单独保留煤矿清单,矿区面积与现有矿权范围一致,生产规模为60万吨/年。
云南煤层气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8月提供的《云南省罗平县金城煤矿建井地质报告》较原《勘探报告》,主要的变化为:四条井筒C2+1煤层见煤点平均厚度仅为0.5m,C2+1煤层在井筒及其附近不可采。在首采区范围内,C9煤层上距C8煤层间距增大,平均40.05m,另外在矿5拐点附近新揭露一条隐伏断层。其他开采技术条件、煤层赋存条件未发生变化。
设计修改的主要原因为:
1、由于地质情况发生的变化,根据实际揭煤情况,原设计的投产煤层(C2+1煤层)不可采,且C9煤层上距C8煤层间距增大,平均40.05m,另外在矿5拐点附近新揭露一条隐伏断层。由于地质情况发生变化,调整了水平及采区的划分。
2、为适应矿井“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的要求,调整投产煤层。实现了“减采区、减面,减人、增效”的目的。
3、优化辅助运输系统,采用单轨吊运送设备及材料,可以实现了设备、材料的连续运输。因优化辅助运输系统的需要,调整了主斜井、副斜井的功能。
4、增大掘进工作面机械化程度。取消炮掘工艺,更符合现行产业政策。
5、对矿井“智能化”,提出合理规划及逐步建设步骤。
经比对《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 环办〔2015〕52号》中“煤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相关要求,项目由于首采区发生变化属于重大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需重新上报审批。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兴东
联系电话:0874-6084009
地址: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木冲格村
邮箱:***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立旎
联系电话:0871-64118256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166号
邮编:650034
邮箱:***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第一次公示,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部分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通过现场调查和现状监测,掌握项目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和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通过工程分析论证工程污染特征,核算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预测分析本项目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从而提出进一步防治污染的对策;从环保角度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做出明确结论,为上级主管部门和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决策、建设单位进行环境管理以及设计单位优化其具体项目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或直接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请留下姓名、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限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之前,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2022年7月12日
附件1
罗平县阿岗镇金城煤矿(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罗平县阿岗镇金城煤矿(重新报批)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