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罗办发〔2021〕76号)、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罗平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的通知》(罗扫黑〔2022〕5号)、县扫黑办《关于印发<罗平县2022年扫黑除恶斗争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罗扫黑办〔2022〕5号)要求,现将罗平县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线索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场所)、美容机构(场所)。
二、线索举报内容
(一)医疗机构和医师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相关行业许可和执业资格证书,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医疗机构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医疗机构违规诱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药品,以“义诊”“网络名医”实施医疗诈骗,违法泄露患者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对外出租、承包科室,擅自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中医诊所备案证》的“黑诊所”和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法行医行为。
(六)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特别是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生活美容院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等行为,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七)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为,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运行人类精子库的行为,医疗机构超出批准范围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非法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为老年人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九)医务人员收受红包、收受回扣、欺骗保、过度诊疗、违规受赠、牟利转介、生冷硬推等行为。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74-8228601,0874-8212247.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