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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 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

  • 罗平县审计局
  • 2022-08-17 10:31


 

2022年第1号公告

2022816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罗平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14月至9月,对罗平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 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下达及拨款情况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9年下达计划10780.00万元。

县财政拨付项目实施乡镇和单位2019年专项扶贫资金10702.90万元。

县财政结存资金77.10万元,其中,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贫小额贷款贴息60.60万元;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补助16.50万元。

(二)项目批复情况

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批复10778.00万元,实施项目合计18个,变更项目4个。

(三)审计抽查4个乡镇(街道)资金使用情况

1.抽查县财政下拨4个街道、乡(镇)资金2034.70万元,其中,腊山街道369.00万元,罗雄街道358.70万元,马街镇536.00万元,阿岗镇771.00万元;农业农村局下拨4个街道、乡(镇)产业奖补资金617.00万元,其中,腊山街道130.00万元,罗雄街道139.00万元,马街镇178.00万元,阿岗镇170.00万元。合计2651.70万元。

2.资金支出2083.09万元,其中,腊山街道387.40万元,罗雄街道333.68万元,马街镇519.65万元,阿岗镇842.36万元。

3.资金结存结余568.61万元,其中,腊山街道111.60万元,罗雄街道164.02万元,马街镇194.35万元,阿岗镇98.64万元。

(四)抽查县级部门资金使用情况

1.县财政下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96.80万元,其中,兴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500.00万元、罗平县教育体育局196.80万元、罗平县旅游开发公司100.00万元、罗平县农业局2300.00万元。

2.资金支出2963.13万元,其中,兴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500.00万元、罗平县教育体育局196.80万元、罗平县旅游开发公司100.00万元;罗平县农业农村局支出2166.33万元(下拨各乡镇产业奖补资金2000.00万元,2019年特色产业扶贫实验示范及培训项目支付166.33万元)。

3.农业农村局结余2019年特色产业扶贫实验示范及培训项133.67万元,审计期间,罗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已于202121日同意变更为5个新建设内容

(五)审计期间已整改的问题

1.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0万元用于罗平县万峰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的问题,罗平县乡村振兴局和罗平县财政局已督促相关企业于202146日至2021811资金全部退回罗平县财政局农业科专户。

2.罗平县财政局拨付罗平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资金2000万元,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已拨付到13个乡镇(街道)。抽查的4个乡镇(街道)未兑付2019年产业扶贫以奖代补资金303.38万元(罗雄街道116.53万元,腊山街道67.60万元,马街镇119.25万元)的问题,截至2021918日已兑付。在审计期间,罗平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其他乡镇自行清理未兑付的结余资金278.46元,各乡镇已于202128日至2021918日相继上缴至县财政局农业科专户。

3.分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申报材料不齐全问题,罗平县乡村振兴局已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了完善。

4.抽查发现马街镇、罗雄街道项目资金结余8.44万元,马街镇罗雄街道已于202129日、219日上缴到县财政局农业科专户。

5.腊山街道改变项目实施地点的问题,罗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已于202121日批复同意变更。

审计结果表明: 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方面,能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规定执行,资金管理方面,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按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拨付项目资金。但也存在部分项目资金兑付、使用不及时的情况。

二、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情况,审计提出了罗平县乡村振兴局及项目涉及部门在今后的项目资金管理上应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对不能开展或不需要继续支出的资金,及时清理,盘活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