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4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罗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4月至10月对罗平县县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一)违规发放值班费91,400.00元。其中,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涉及10,000.00元,县林业和草原局涉及7,200.00元,县自然资源局涉及28,200.00元,县水务局涉及5,500.00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及40,500.00元。
(二)未收取工会会员个人应缴会费。2020年,12个单位工会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员个人应缴工会会费,涉及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水务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县水沟林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坝子灌区水利工程管理处。
二、边审计边整改的问题
(一)审计期间预算单位自行清退值班费、慰问费、评审费、表彰奖励费177,400.00元。其中,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自行清退所发值班费9,500.00元;县教育体育局自行清退教师职称评审费13,600.00元,县司法局自行清退所发表彰奖励费10,800.00元;县委办自行清退所发值班费142,600.00元,七一建党节慰问费900.00元。
(二)审计期间预算单位自行上缴应缴未缴税费320,235.44元。其中,县民政局自行上缴2020年及2021年1至7月应缴未缴国库款 279,705.70元;县委办自行上缴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5,478.04元;县坝子灌区水利工程管理处自行上缴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30,731.70元;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自行上缴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4,320.00元。
三、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本次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罗平县审计局下达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和审计决定书。收缴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发放的节假日值班费 91,400.00元,上缴省级财政;2020年,12个单位工会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员个人应缴工会会费151,980.71元,已按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要求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