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5月份事故情况。未接到事故报告。
(二)1—5月份事故情况。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呈现“三升一降”态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共发生各类事故列入直报系统数据4起,同比增加1起、上升33.33%;死亡5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66.67%;受伤1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100%;直接经济损失347万元,同比减少147.56万元、下降29.84%。
1.分行业情况。道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5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347万元。其他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消防、农业机械等未接到事故报告。
2.分区域情况。腊山街道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171万元;板桥镇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70万元;老厂乡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长底乡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81万元。其余乡镇(街道)未接到事故报告。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5月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隐患录入系统总数658条,已整改632条,整改率96.05%(详见附件1)。
(二)按时报送月报的单位和部门:13个乡镇(街道),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商科局、县煤炭工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教体局、县林草局、县文旅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罗平邮政公司。
(三)按时上报挂图作战相关台账的单位和部门:13个乡镇(街道),县应急管理局、县煤炭工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城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教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三、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情况
(一)监管对象情况。5月份,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监管对象正常生产111户,基础信息完整率为99.95%。一是企业自检自查情况。全县辖区各类生产企业开展自检自查90户,未开展自检自查21户(非煤矿山14户、危化0户、工贸4户、交通运输0户、民爆物品1户、建筑施工0户、电力0户、其他类1户、重点工程1户属市管企业),自检自查率81.08%,全省排名27名。二是隐患排查上报情况。全县共查出一般隐患239条,已整改220条,未整改19条,整改率为92.05%;企业隐患查出率达2.15,全省排名68名。三是“一企一标准”备案情况。全县在产企业备案率100%,全省排名1名。四是“一企一标准”自定义完成情况。全县在产企业111户均制定了自定义检查标准,自定义标准100%,全省排名1名;各领域企业现场管理标准自定义率占比92.52%,全省排名1名。五是“三项检查”情况。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填报部门专项检查26次,检查企业42家,查出隐患及问题176条;无专家检查和综合督查填报;三项检查率32.43%,全省排名8名(详见附件2)。
(二)按时上报长效机制工作报备情况的单位和部门:13个乡镇(街道),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煤炭工业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工信商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罗平运政管理所。
四、其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按时上报安全生产风险预警评估情况的单位和部门:腊山街道、板桥镇、阿岗镇、马街镇、富乐镇、旧屋基乡、钟山乡、大水井乡、鲁布革乡、老厂乡,县文旅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煤炭工业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
(二)关于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落实情况。按时上报有关表册的单位:13个乡镇(街道),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煤炭工业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县林草局、县人社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公安交警大队、罗平邮政公司。
(二)企业安全生产积分制管理报备情况。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煤炭工业局报备。
(三)关于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双重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按时上报有关表册的单位:县煤炭工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商科局。
五、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对象“应管尽管”仍有差距。部分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未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存在系统内的监管对象与实际监督检查情况没有配套,新增的未及时新增,注销的也未及时注销,或者是纳入也将其标注为停产停建状态。
(二)工作积极性及业务管理仍有偏差。部分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对有的文件精神及业务理解不透彻,要义把握不准确,有的对报送时限、范围、内容不清楚,敷衍了事完成工作,报送表册和材料质量不高、上报不及时,未按照要求按期报送相关材料,在县安委办多次督促催办后才延时报送,影响全县工作情况统计汇总、录入上报。
六、下步工作建议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与发展重要性必要性。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目前已经进入主汛期,暴雨、雷电、台风等极端天气将逐渐增多,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容易引发,各行业领域企业进入加速生产、项目集中建设、道路运输繁忙和人流急剧增加的活跃期,各种不安全因素剧增,安全风险防控压力增大,季节性灾害天气时有发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及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突出隐患问题,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为抓手,倒推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推进措施,强力推动任务落实,针对各阶段工作任务,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保障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切实巩固提升安全本质水平。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积极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认真学习宣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二是加强“六月安全生产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三是认真抓好隐患问题整改力度,坚决做到立行立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整改销号,切实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实行闭环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专。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月通报情况及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县安委办(联系电话及传真:8223280;邮箱:***。)
附件:1. 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汇总表(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