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1—7月份事故情况。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呈现“三升一降”态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共发生各类事故(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系统数据 )5起,同比增加1起、上升25%;死亡6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50%;受伤2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200%;直接经济损失449万元,同比减少113.56万元、下降20.19%。
(二)分行业情况。道路交通事故5起,死亡6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449万元。其他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消防、农业机械等未接到事故报告。
(三)分区域情况。腊山街道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171万元;板桥镇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70万元;老厂乡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长底乡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81万元;县城松毛山红绿灯发生事故(区域未定)1起,死亡1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102万元。其余乡镇(街道)未接到事故报告。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7月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隐患录入系统总数645条,已整改632条,整改率98%(详见附件1)。
(二)按时报送月报的单位:13个乡镇(街道),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商科局、县煤炭工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罗平邮政公司。
(三)按时上报挂图作战相关台账的单位:13个乡镇(街道),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商科局、县煤炭工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教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三、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情况
(一)监管对象情况。7月份,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监管对象正常生产111户。一是企业自检自查情况。全县辖区各类生产企业开展自检自查89户,未开展自检自查22户(非煤矿山12户、危化2户、工贸4户、交通运输0户、民爆物品1户、建筑施工0户、电力1户、其他类1户、重点工程1户属市管企业),自检自查率80.18%,全省排名30名。二是隐患排查上报情况。全县共查出一般隐患250条,已整改227条,未整改23条,整改率为90.80%;企业隐患查出率达2.25,全省排名67名。三是“一企一标准”备案情况。全县在产企业备案率100%,全省排名1名。四是“一企一标准”自定义完成情况。全县在产企业111户均制定了自定义检查标准,自定义标准100%,全省排名1名;各领域企业现场管理标准自定义率占比92.52%,全省排名1名。五是“三项检查”情况。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填报部门专项检查20次,检查企业37家,查出隐患及问题102条;综合督查填报1次,检查企业2家,查出隐患及问题7条;本月无专家检查填报;三项检查率28.83%,全省排名17名(详见附件2)。
(二)按时上报长效机制工作报备情况的单位:13个乡镇(街道),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煤炭工业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工信商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四、其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按时上报安全生产风险预警评估情况的单位:13个乡镇(街道),县文旅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煤炭工业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
(二)按时上报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情况的单位:13个乡镇(街道),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煤炭工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国资委。
(三)按时上报关于全国经营性自建房“百日行动”督导推进工作落实情况的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煤炭工业局、县林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按时上报企业安全生产积分制管理报备情况。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煤炭工业局。
(五)按时上报关于提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函的通知落实情况的单位:阿岗镇、板桥镇、鲁布革乡、旧屋基乡、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粮储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五、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对象“应管尽管”仍有差距。部分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未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存在系统内的监管对象与实际监督检查情况没有配套,新增的未及时新增,注销的也未及时注销,或者是纳入也将其标注为停产停建状态。
(二)工作积极性及业务管理仍有偏差。部分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对有的文件精神及业务理解不透彻,要义把握不准确,有的对报送时限、范围、内容不清楚,敷衍了事完成工作,报送表册和材料质量不高、上报不及时,未按照要求按期报送相关材料,在县安委办多次督促催办后才延时报送,影响全县工作情况统计汇总、录入上报。
六、下步工作建议
(一)抓紧推动三年行动圆满收官。2022年是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国务院安委会下半年将对各地工作情况开展检查和评估验收。各乡镇(街道)和各牵头单位及责任部门要按照三年行动计划、挂图作战工作实施方案、八项工作制度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拟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上墙、挂图作战、责任到人,倒推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按时上报台账资料,确保如期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抓紧推动十五条硬措施贯彻执行。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云南省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安〔2022〕12号)《曲靖市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曲安〔2022〕9号)《罗平县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罗安委〔2022〕8号)要求,扎实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细化的80条举措落地见效,并按时上报推进落实情况。
(三)抓紧推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要求,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工作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采取“明察暗访、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在全县各行业领域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滚动式、拉网式、地毯式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全面摸排全县辖区各行业领域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对重大风险隐患采取措施,严格实行清单化建档立档,落实项目化管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于重大问题隐患整改的工作要求,把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加强重大风险隐患问题和重点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力度,坚持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动态清零,查缺补漏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工作。
(四)抓紧推动汛期安全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突出隐患问题,全力抓好“七下八上”关键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做好暴雨、台风、山洪地质灾害和城市内涝等防范应对,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月通报情况及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台账按时报送县安委办(联系电话及传真:8223280;邮箱:***。)
附件:1. 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汇总表(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