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质强办〔2022〕1号
关于印发罗平县2022年质量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县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罗平县2022年质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作落实情况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县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罗平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王号;邮箱:***。
罗平县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年7月27日
罗平县2022年质量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关键一年。全县质量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致中国质量(杭州)大会重要贺信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质量工作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第134次常务会议、2021年全省质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和“跳起来摘桃子“的“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争先意识,集中力量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不断提升质量总体水平,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一、加强质量宏观管理
(一)健全完善质量工作机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质量(杭州)大会重要贺信精神,健全完善宏观质量政策措施。认真落实省政府第134次常务会议精神和2021年全省质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安排,切实抓好质量工作重点任务的贯彻落实。适时组织召开全县质量工作会议及县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安排和推动质量发展重点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督促落实等工作机制。加强质量工作调度,动态跟踪、协调、督促重点任务推进。(县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统筹推进经济质量、产业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及质量品牌、质量基础、质量治理等重点工作。继续推进实施《罗平县“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和具体工作。(县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
(三)积极打造质量发展标杆。一是根据省、市局工作安排,适时积极组织申报创健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树立产业集群质量品牌标杆。(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商科局、县发展改革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是争创“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城市”。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工作安排,持续开展“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三是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局工作安排,加强调研,联合县直有关部门,力争在节能减排、种质资源、中药材等主打产业领域、主要产业聚集区规划筹建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服务产业质量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商科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质量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年度“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地方”申报推荐,引导和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大培育力度,加强申报推荐储备。适时做好组织申报第五届中国质量奖、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准备工作。树立追求卓越质量的鲜明导向,支持优秀企业争创政府质量奖、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质量标杆、老字号等。(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商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质量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服务质量监测、政府质量工作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和质量状况分析,强化数据分析、情况通报和结果应用,为质量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县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质量考核评价。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完成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县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对罗平反馈意见的整改,做好2022年度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迎考工作。推动将质量工作纳入综合考评体系,组织实施2022年度罗平县质量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减轻基层负担。(县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深化质量提升行动
(七)组织实施新一轮质量提升行动。全面评估特色农产品等9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2018年以来的质量提升行动经验,聚焦民生消费质量升级、增强产业基础质量、新兴产业优质发展、服务业品质提升等重点领域,在国家《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出台后,及时组织制定并推动落实我县工作方案,更好支撑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升级。(县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
(八)推动重点产品提档升级。加快农业绿色有机发展,加强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新认证(登记)产品10个以上。(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实施绿色食品质量系统提升工程,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生产和流通体系建设,增强绿色食品优质供给能力,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5%以上。(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商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制造业专项质量提升行动,推进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新产品及新技术研发产业化、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一批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遴选省级工业质量标杆和全国质量标杆,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县工信商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增加优质消费品和中高端产品供给,不断提升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县工信商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建设工程品质。继续开展建设工程品质提升行动,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建设工程、水利工程质量水平,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高速公路工程质量交(竣)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加强先进建筑信息技术运用,推行建筑构建和部品部件驻厂建造,提高装配式建筑和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面积占比。推行住宅工程施工现场工序样板、实体样板和标准化管理制度。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积极推广发展绿色建筑,不断提高建筑材料质量。着力打造优质工程和精品工程,争创“鲁班奖”、“大禹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奖项。(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商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增加优质服务供给。优化社区教育、文化、医疗、养老、托育、家政、体育、配送等便民服务设施布局,推进线上线下生活消费服务融合发展。(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医养结合机构质量提升行动,努力争创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和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引导家政服务业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培育家政服务知名品牌。(县工信商科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发展高端养老服务,开展涵盖室内建筑硬件、医疗救护和康复辅助器具、安全扶手、临时休息点、助老通道、轮椅空间和电梯等方面的适老化改造。(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健全现代流通体系,培育一批现代物流知名品牌,持续打造国家A级物流企业,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创建。(县工信商科局、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罗平县支行、罗平银保监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健身器材和运动用品优质供给,培育社区健身服务项目,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完善体育场地设施,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质量。(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云南老字号”评审认定、品牌宣传和“老字号”进商超产销对接活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动政务服务一窗通办、网上办理、跨市通办,进一步压减各类证明事项,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司法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行税收征管质量监控评价5C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县税务局负责)
(十一)打造旅游文化品牌。推进文化强县、旅游强县建设,立足云南旅游资源比较优势,大力开发文旅新产品,促进旅游产品特色化发展。培育壮大旅游服务品牌,打造一批红色文化精品,开展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评定复核工作,规范引导旅游民宿发展。提升导游和领队专业素养,实施万名文旅人才和“金牌导游(讲解员)”专项培养计划。(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三、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
(十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加大使用禁限用药物和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违法行为执法查处力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达到1起以上。分层分级健全完善食用农产品主体名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1.5批次/千人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在97.5%以上。(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查验制度,严防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推动系统内80%以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通过“双认证”。(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惩重处违法行为。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舆情。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坚决守住进口冷链食品不发生“由物传人”底线。(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
(十四)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推进药品生产经营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实施“一企一档”“一品一档”,强化“两品一械”全过程监管。开展疫情防控“保障”、打假治劣“药剑”等“五大行动”,打好药品安全监管“组合拳”,持续加强药品安全风险防范。加快推进生物制品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支持“云药”“云械”“云妆”品牌打造。(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等县直有关部门配合)
(十五)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深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关键环节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为重点,持续除隐患、压事故。(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按职责负责)
(十六)加强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对告知承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发证企业的监督检查。精准开展重要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纤维制品和茧丝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检(抽)查力度。认真落实缺陷消费品召回、伤害监测等制度,健全缺陷信息采集联合工作机制,组织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
(十七)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质量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控,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坚守工程质量底线。强化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全县房屋建筑安全、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突出问题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服务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提高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水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围绕教育、医疗、养老、托育、家政、物流、体育等领域,推行服务认证,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问题较多、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领域和企业的执法检查、行政约谈和曝光力度。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多元消费维权和质量纠纷调解机制,创建放心消费环境。(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旅游服务质量安全监管。强力整治旅游市场,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虚假宣传、滥发垃圾短信、拨打骚扰电话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水平,提高12301旅游服务热线覆盖率、投诉受理率、投诉法定结案率、投诉调解成功率、执法办案率,快速处置游客投诉和网络舆情,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开展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推进旅游市场“诉转案”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快旅游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开展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改革。(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组织开展“网剑”“铁拳”“昆仑”等专项执法行动,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强化以“点”带“面”、全链条打击,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一)增强质量创新能力。一是高水平建设创新平台。提升已建国家重点实验室能力水平,加快已批和在建重点实验室建设,组建一批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是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聚焦产业发展需求,争取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在绿色能源、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等领域策划一批重点研发项目。(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是大力培育创新主体。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方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二)深化质量技术服务。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聚焦优势特色产业,组织开展“质量问诊”和“一站式”技术帮扶,为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质量诊断”“技术诊疗”10家以上,建立企业服务档案7家以上。持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动”。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升级等关键需求,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实施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帮助小微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服务供给质量。(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三)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推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质量基础设施资源有机融合,面向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提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推动建立服务站点7个。(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加强质量社会共治
(二十四)加强质量发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质量工作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探索推进质量课程进党校活动,推动将质量工作纳入各类干部培训活动教学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质量第一”意识,提高抓质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五)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增强质量强县意识;支持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强质量相关专业学科建设,提高质量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成效。(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支持质量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青年人才”“首席技师”,做好质量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旅游、家政、养老、育幼、养生、医疗护理、工程建设等领域,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质量管理能力和技能培训。引导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引进和培养高端质量人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信商科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组织开展质量奖获奖组织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经验推广活动,推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的推广和应用,将质量理念、质量文化、质量管理模式向全产业链延伸。组织开展“质量月”“品牌日”活动和质量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等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重要贺信精神,大力培育全民工业文化素养,将工匠精神融入现代工业生产与管理实践,提高工业品的质量声誉和文化内涵。(县总工会、县工信商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充分发挥工会、群团组织和质量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质量管理创新等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规政策、工作成效、典型经验等。(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团县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