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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民健身 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 发展的实施意见

  • 罗平县教育体育局
  • 2022-08-26 17:1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22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2156号)精神,深入实施全民健身战略,进一步提升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壮大体育产业市场主体

(一)支持体育企业创新发展。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鼓励具有自主品牌和竞争实力的体育企业创新发展,延伸产业链,引导各类中小微体育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打造一批知名企业和自主品牌,引导体育用品企业拓展发展空间,从单纯制造销售产品,向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县教体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推进体育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搭建体育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推选服务业绩突出、品牌影响力强的服务平台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鼓励县内体育企业参加全国体育科技创新大赛及全省创新创业大赛。(县教体局牵头;县工信商科局配合)

(三)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发展。体育社会组织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建立科学有序的体育社会组织体系。(县教体局牵头;县民政局配合)

二、推动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四)大力发展体育服务业。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经纪、体育培训等服务业态。依托场馆资源,加快推进高原体育城建设,积极申办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级体育精品赛事,鼓励各地开展具有特色的地方品牌赛事和会展服务。以体育竞赛表演带动交通、广告、传媒、旅游、演艺、酒店、餐饮等有关产业的发展。鼓励企业赞助体育赛事,开发体育无形资产。到2022年,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60%以上。(县教体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文旅局配合)

(五)创新发展体育制造业。加强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体育制造企业。积极招商引资,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体育用品生产企业进驻罗平。支持体育生产企业及关联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研发科技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县教体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投资进局、县工信商科局配合)

(六)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推进体育产业与有关产业深度融合,以花海马拉松赛、花海山地自行车节等一县一品·七彩云南系列品牌赛事为引领,进一步完善场地设施条件,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竞赛训练、户外运动,促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县教体局牵头;县文旅局、县发改局配合)

三、促进关联产业融合发展

(七)推动体医融合发展。倡导科学健身,积极推广运动处方。鼓励医疗机构开设运动康复门珍,支持在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公共服务设施中建设体医融合健康驿站或健康小屋,引导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科学的体育锻炼项目、方法、运动伤病防治等知识。为不同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推广科学健身,提升健身效果。把老年人中医养生保健方法纳入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的内容,深入推进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广泛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和体育健身活动。(县教体局、县卫健局牵头;县住建局、县民政局配合)

(八)推动体旅融合发展。利用各地丰富的体育旅游生态资源,大力发展旅游观光、户外运动、赛事体验、体育节庆和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到2022打造罗平那色峰海省级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罗平花海马拉松和自行车赛省级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罗平云上花海田园综合体省级体育旅游精品目的地。(县教体局、县文旅局牵头;县发改局配合)

(九)推动体教融合发展。推进区域教育中心建设,抓实抓好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综合治理两大工作,持续打造现代教育体育强县和区域教育中心。按照《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校园体育“321”行动计划的意见》(曲委教组〔20204号)要求,着力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校园体育“32l”行动计划,切实把三大球,两小球、一田径即篮球、足球、排球3大球,乒乓球、羽毛球(或网球)2小球、l田径特色项目纳入学校体育工作中,着力推动教育体育深度融合。全面推行“双减”政策,更好发帮助学生培养运动兴趣、养成运动习惯,掌握1—2项运动技能。(县教体局牵头;县体育服务中心配合)

四、积极促进体育消费

(十)鼓励体育消费。利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载体,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健身活动,举办适合大众参与的各类比赛。加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力度,开展夜间体育培训、竞赛等活动。全县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和符合条件的小型场馆,全部面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全年开放天数不少于330天。以县体育馆为试点,打造智慧场馆,利用互联网及手机平台,进行体育场馆预订、活动预约、电子会员卡办理等服务,提升市民参与率,促进体育消费。(县教体局;县工信商科局;县体育服务中心配合)

 (十一)培养终身体育锻炼习惯。积极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和培训。依托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各类健身活动。鼓励将体育健身活动作为工会活动,培养全民终身体育锻炼习惯。支持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及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为老年人组织开展各类健身活动。(县教体局牵头;县卫健局、县总工会、县委老干部局、县民政局配合)

 五、推进体育设施建设

(十二)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开展社会足球场地和校园足球场地建设,持续推进百万公里健身步道工程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体育设施并依法按约定享受相应权益。由政府投资新建的体育场馆,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动作、企业管理模式,委托第三方企业运营,不宜单独设立事业单位管理。已交付的体育设施由体育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落实体育用途。(县教体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

(十三)鼓励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改造成体育设施,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市政用地等建设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健身步道等体育设施。推进体育公园、体育馆改造提升,建设成集体育赛事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医疗康复中心、体育文化中心为一体的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加强体育特色小镇和运动休闲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县教体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

(十四)加强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打造体育产业示范基地、体育产业示范单位、体育产业示范项目,发挥体育产业基地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县教体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

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十五)完善赛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做好体育赛事活动的办赛指南、参赛指引,明确举办赛事的基本条件、标准、规则和各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建立跨部门的体育赛事活动综合服务机制或例会制度。为赛事活动承办方申请许可提供便利。改进商业性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管理措施。(县教体局负责)

(十六)强化体育赛事公共安全。规范体育场馆公共安全服务供给,落实体育场馆安保等级评价制度。制定有关安保标准,分级分类明确体育赛事安全设施和安保人员装备配备要求,推动安保业务市场化、专业化发展。2022年配合完成全省大型体育场馆安保等级评价工作,实施体育赛事安全许可时间从7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县公安局牵头;县教体局配合)

(十七)健全救援体系。完善风险多发区域的安全警示、紧急救援、消防、安全防护等标识信息,引导户外运动者合理流动。加快建立涵盖医疗、救援、运输等服务保障方面的综合应急救援服务体系。(县教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配合)

(十八)加强人才培养。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每年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不少于60人,充分发挥其对全民健身的服务和引导作用。(县教体局负责)

(十九)加强统计监测。加强体育产业机构名录库建设,开展体育产业重点业态动态监测,对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及时纳入统计范围。完善体育产业统计核算制度,推进全县体育产业统计核算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到2022年,基本形成及时、全面、准确的体育产业数据定期发布机制。(县教体局牵头;县统计局配合)

七、加大产业政策扶持力度

(二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场主体,可享受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免征个人所得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等税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体育场馆自用房产和土地,按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支持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的体育场馆依照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年度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参与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县财政局、 县税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优化体育产业供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加大对体育产业新增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牵头;县教体局配合)

(二十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拓展抵质押物范围,开展体育企业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创新。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与全民健身、体育赛事活动有关的公众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保险产品。(人行罗平县支行负责)

八、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全县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意见内容,将全民健身和促进体育消费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加快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有关协调机制,强化政策衔接,加强对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体局具体负责)

(二十四)加强市场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各类体育协会采用冠名、赞助、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发其无形资产。完善体育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强化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对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向社会公示。加大对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教体局配合)

(二十五)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具体负责)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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