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文物保护工作始于1982年的全国第二次文物普查,通过历次文物普查,罗平县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02处,馆藏可移动文物700余件(套)。不可移动文物情况:按类别主要分为: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刻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历经多年逐级申报,截至2021年底,共有42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9处;可移动文物情况:罗平县博物馆馆藏有藏品700余件,其中国家珍贵文物48件(套),一般文物200余件(套),资料400余件(套)。罗平县博物馆五个展厅展出300余件馆藏精品文物,展品有化石、铜造像、书画、革命文物、民族文物等,充分展示了罗平自2.45亿年前至旧石器时代、汉、元、明、清、民国等各个历史时期的经典文物、文献。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是我县文物保护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一以贯之的工作方针,为此文物工作一直加强对古建筑、近现代历史建筑等文物点的维修及保护利用力度,加大历史文化宣传力度和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文物资源的盘活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