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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关于2022年2月15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 2022-08-29 10: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15日—2022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8215683

通讯地址:罗平县万峰路12号       邮编:655800

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罗平双山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曲靖 市罗平县罗雄街道九龙大道双山

建设单位

中先企业发展(云南)中心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七彩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罗平双山加油站(项目代码:2102-530324-89-01-939116)位于罗平县罗雄街道九龙大道双山,总建筑面积为1326.38m2,其中加油站站房建筑面积180.56m2、罩棚建筑面积816m2,辅房建筑面积127.28m2、汽车服务用房202.54m2、绿化面积430.95m2。主要内容是:拆除场地上原有建构筑物,新建站房,辅房和罩棚,埋设4个30立方SF双层油罐,并布设双层复合管线和油气回收管线,安装潜油泵和4台双枪加油机及其他附属设备。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原址内建设,因此需要对场地内现有的建筑和设施进行拆除,平整土地,然后再进行建设。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噪声、建筑垃圾、扬尘、废弃设备、施工车辆及机械运行中产生的尾气、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对周边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随之消失或消退。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油罐车装卸、储油罐贮存、加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2废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根据建设项目特点,该加油站工艺过程不使用水,故无生产废水产生。运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员工生活污水、场地清洗废水和洗车废水。项目区雨水排入站外雨水沟。项目区生活废水经管道收集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场地冲洗废水经三级油水分离池预处理、洗车废水经三级隔油池+沉砂池预处理后一并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冲厕、车辆冲洗标准限值后回用于加油站洗车、降尘及绿化,不外排。

3噪声: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与施工阶段有关。常用的施工机械声级值一般在75-95dB(A)之间,为间断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化粪池污泥、员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以及储油罐油渣和隔油沉淀池油泥。其中油罐油渣和隔油沉淀池油泥是危险废物,危废代码900-249-08。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产生源主要有:原有建筑拆除、场地平整、施工场地和临时堆场、运输道路等。为了降低施工期扬尘对项目所在地周围保护目标产生影响,根据(HJ/T393-2007)《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洒水降尘为施工场地最常用且十分有效的措施,通过加强管理措施,要求运输车辆降低车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能有效控制施工期大气污染。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工人生活污水。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期,基础开挖、场地平整应避开雨季,减少雨水对地表的冲刷;修建沉砂池,减少对地表水体影响,收集雨水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依托周边现有的生活设施,施工人员产生少量洗手废水,水质简单,经施工场地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通过采取对施工场地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合理布置产噪设备等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噪声对当地声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不大。项目施工工程量较小,施工时间短,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施工期开挖的废弃土石方、建设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拆除的油罐、加油机及管线。

(1)土石方:项目施工期开挖主要是建筑物基底开挖,基本可实现挖填平衡,新增油罐产生的少量土方可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填方,无土石方外运。

(2)建筑垃圾: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种建筑垃圾分类后回收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送至当地主管部门要求运往指定的地方集中处理。

(3)生活垃圾: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袋装后收集放置于垃圾桶中,运送附近垃圾收集点,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拆除的4个油罐、8台加油机以及输油管线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1-49),由有资质的单位清掏后带走处置,清洗后的4个油罐和8套加油机以及输油管线则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曲靖石油分公司协调处理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本加油站产生的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加油站的汽油油气回收装置分为两套系统,分别为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平衡)、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回收)。油气回收系统的有效收集效率与气液比有关,根据该项目的油气实际情况可知项目的气液比为1.4-1.5,项目油气回收效率可达到95%。同时,加油站将储油罐埋于地下、完善密闭卸油方式来减小非甲烷总烃的排放。

通过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和密闭卸油等措施,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可以得到较好的控制。

2废水: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区雨水排入站外雨水沟。项目区生活废水经管道收集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场地冲洗废水经三级油水分离池预处理、洗车废水经三级隔油池+沉砂池预处理后一并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冲厕、车辆冲洗标准限值后回用于加油站洗车、降尘及绿化,不外排。

3噪声:项目运营期间潜油泵通过安装减震垫橡胶垫、其他设备通过加油站围墙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区厂界噪声临道路一侧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要求,其他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工业固废:化粪池污泥中不含有害重金属,属于一般固废,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

②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主要来自于员工工作和顾客,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

③危险废物:加油站油罐的油渣及隔油沉淀池油泥(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49-08)平均6-8年清理一次,油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掏后,油渣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及时运走处置,不在加油站内暂存;隔油沉淀池油泥由加油站员工清掏后,按照危险废物相关的管理要求进行收集暂存,并根据暂存量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项目产生的含油废弃物较少,主要为沾油的废手套、废抹布、废棉纱等,不定量分析,产生的含油废弃物属危险废物,但该部分危险废物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危废代码为900-041-49“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可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处置,全过程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因此,加油站暂时采用有盖塑料筒对含油废弃物进行收集后,混入站内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公开同意书








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