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8215683
通讯地址:罗平县万峰路12号 邮编:655800
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 罗平宏运免烧砖砖厂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曲靖市罗平县腊山街道万达路125号 | 建设单位 | 罗平宏强建材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罗平宏运免烧砖砖厂于2019年已建成,由罗平县宏顺免烧砖厂租用罗平县安源氧气厂厂房及办公楼,建成年产3000万块免烧砖生产线一条。现应罗平县政府要求进行项目升级改造,建设单位在原厂址处进行改建,扩大现有免烧砖产能,更换所有设备,总投资680万元。改建后项目位置及占地面积不变,总占地面积4500㎡,建筑面积2310㎡,由厂房、办公楼、养护棚及料棚组成,年产6000万块免烧砖。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废气 项目所用能源为电能,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料棚产生的扬尘、配料工段产生的扬尘,产生量较少,均为无组织排放;制砖过程搅拌时会产生少量扬尘,在设备上方加装喷淋设施,在搅拌时采用湿法作业,配合喷淋,可极大减少扬尘外逸。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回用水包含养护用水、设备冲洗用水、地面清洁用水,上述用水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罗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收集至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的主要来源于成型主机系统、出板机及自动上板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声级范围在65~85dB(A)之间。在厂房隔声、空气吸收、距离衰减情况下,项目昼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夜间不生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料棚、配料工段产生的粉尘自然沉降渣、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全部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出售至废品回收站,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1、废气 ①项目原料水泥直接存入水泥筒仓,存储期间不产生粉尘。 ②项目原料砂石及氧化铁红由车辆运至料棚中贮存,装卸产生少量粉尘,粉尘大部分可在封闭料棚内自然沉降,人工清扫收集到的粉尘用于投入生产,其余部分无组织排放。 ③项目运营期配料工段产生少量扬尘,可在生产厂房内自然沉降,收集到的粉尘用于投入生产,其余部分无组织排放。 ④项目运营期制砖过程中存在搅拌工序,搅拌时会产生少量扬尘,在设备上方加装喷淋设施,在搅拌时采用湿法作业,配合喷淋,可极大减少扬尘外逸,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生产厂房及料棚均为半封闭式,原料搅拌时进行喷淋,堆料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可以得到有效处理。 2、废水 ①项目设置1座沉淀池,位于养护棚西侧,容积为2.5m³,用于对生产回用水进行沉淀,本项目生产回用水产生量为1.695m³/d,全部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②项目设置1座沉淀池,位于项目大门口西侧,容积2m³,用于收集厂区外溢水流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③项目设置1座化粪池,位于厂区南侧,容积为1m³,用于收集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16m³/d,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罗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均安装于厂房内部,厂房半封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于厂界处达标。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公开同意书 | |||||
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