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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知 书

  • 罗平县发改局
  • 2022-08-30 15:52

各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为切实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根据国务院、省、市相关文件及罗平县关于转发《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部门关于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印发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罗发改综合〔20221号)文件精神,2022年对全县范围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可采用直接减免租金、延长租期、退还租金等减免方式,减免只针对租赁合同中2022年的相应月份,合同期限不足的按实际月份执行。各租户可自行向出租方申请,经租赁双方签订房租减免协议后落实减免政策。

监督举报电话:08748227452

 

附件:罗平县关于转发《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部门关于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印发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罗平县稳市场主体工作组

202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