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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人民政府
  • 2022-09-02 15:05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43401000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综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综合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相关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3.负责罗平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全部工作;承担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部分工作。

4.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的制定、宣传和组织实施;开展全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区域执法工作。

5.依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的批复》(曲政〔2015〕67号)授权,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殡葬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行使临时占道许可和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两项许可权。

6.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1号)、《云南省曲靖市城市管理条例》、《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19〕16号)精神及配套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综合行政执法权,具体范围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4-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主干道和车行道除外)、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7.完成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深化市容市貌精细化、网格化管理。一是坚持“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可持续”原则,建立全覆盖、无死角、网格化的精细化管理责任体系,县城区划精细分为36个网格,实行定路段、定岗、定责网格化管理,实现无缝管理。二是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对城区主要街道摊点乱摆乱设、店外占道经营、噪音扰民、以路为市等行为定期进行专项整治,全面取缔金塘路、桐林路,二堡厂“临时”市场,对龙赢菜市场占道经营、乱搭乱建进行取缔拆除。进一步加大“门前五包”的检查力度,积极督促沿街商户严格落实,今年以来,共取缔占道经营行为980余起,市容环境大幅提升。三是开展流浪犬收容管理。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放一封信等方式,积极引导市民规范养犬。同时加大查处违规力度,对流浪犬只全部进行捕获收容。截至目前共收容流浪犬只426只。四是开展静态车辆停放整治。采取交警+城管联合整治模式,加强违法停车现象集中治理,对违停车辆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尤其是占用消防通道影响通行违停车辆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教育违法停车行为2800余起,拖拽违法车辆 5433辆,逐步提升了市民规范停车意识。

2.常抓不懈,环卫保洁质量明显提升。完善城区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作业体系,细化、量化环卫作业标准。一是全面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城区43条街道清扫保洁实行定路段、定人员、定责任管理。同时强化道路深度保洁,采取每日“3次人工普扫+机械作业+全天候巡回保洁”的保洁机制,县城内公共区域做到清扫保洁无死角。二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补齐环卫设施短板。购置1748只四分类垃圾桶,对城区43条主次街道、24个开放式小区老旧箱体进行更换。三是加大对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理力度,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100%;四是三是继续推进“厕所革命”,加大公厕设施管理提升力度,完善服务功能,提高保洁管理水平,监管的98座做到“三有三无”全达标。五是加强对县城各施工工地文明施工、围场作业、设置清洗场地和设备的管理,督促指导所有在建工地将监控信号连接至罗平城管指挥中心平台,对工地出入口及渣土运输车进行巡查,严防死守,杜绝车辆带泥上路,对车辆带泥上路、车辆裸露运输、漏撒、扬尘的行为进行严查严管。今年以来,处罚违规运输渣土车辆359辆,确保了城市环境干净、整洁。

3.严把设置审批关,广告管理正规化、规范化。对户外广告开展常态化整治。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前置审批、设置和管理工作,依法拆除城区未经审批、到期、破损的户外广告。同时对乱涂乱画的“牛皮癣”小广告开展集中清理,加大制癣者的处罚力度,坚决做到清理彻底、处罚到位。今年以来,共审批办理门头牌匾设置安装466处,整治破损、陈旧广告牌1559处,清理布标广告1080余条,收缴违章散发的小广告54577余份,查处违法设置各类户外广告案件 47起,进一步美化了市容市貌,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4.防违、控违,对违法违章建设坚决查处。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多措并举、集思广益,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和谐拆违零冲突、依法惩处零宽容。二是根据城区规划面积扩展、开发建设力度加大,规划执法工作中始终坚持严查细转、严管重罚的“两严”方针,日常巡查中,对违法建设行为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严控私搭乱建。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建筑面积155830.966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58户,拆除面积12868.03平方米;发放停工通知书89份;立案查处4件,罚款42981.72元,违法建筑“零增量”。

5.规范服务,加强公共交通行业管理。一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每天常态化对221辆出租车、42辆公交车开展常消毒工作,保障了乘客的出行安全。二是先后出动人员100余人次,分别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证、营运三证、乘载人数、报废车辆无证上路等行稽查管理;尤其是对出租汽车乱收费拒不打表、非法营运出租车上路拉客等情况进行了严厉打击,进一步净化了出租车运输市场,今年以来,审验出租车从业资格证300余份,公交车从业资格证45份,道路运输证42份;解决处理乘客投诉电话共60余起;投诉举报公交车、出租车、电话投诉60余起,巡查处理违章车辆100余辆,公共交通管理更加规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62人,主要是聘用的城市管理协勤人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3辆,在编实有车辆2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253.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7.66万元,占总收入的97.3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6.00万元,占总收入的2.64%。与上年对比增加342.74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是对城市公交车、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28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8.27万元,占总支出的52.62%;项目支出1,555.94万元,占总支出的47.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7.16万元,增长12.20%。主要原因是城区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费减少,对城市公交车、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贴增加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8.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1.35万元,增长6.23%,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工资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8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7.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5.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5.81万元,增长19.68%。主要原因是城区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费减少,对城市公交车、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城区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费1002.9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街道、公厕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

2.对城市公交的燃油补贴70.8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公交车的燃油补贴。

3.对出租车的燃油补贴285.2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出租车的燃油补贴。

4.非税收入安排办案业务专项经费196.79万元,主要用于“两违”治理,违法停放车辆管理,公共交通管理,广告及渣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7.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5%。与上年对比增加287.68万元,增长9.99%。主要原因是城区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费减少,对城市公交车、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9.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城乡社区(类)支出2,697.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4%。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城区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费。

4.交通运输(类)支出356.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4%。主要用于发放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的燃油补贴。

5.住房保障(类)支出3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纳部份。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48.64万元,完成预算的99.27%。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的9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84万元,完成预算的99.2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减少公务用车次数、降低公务用车维修成本、压缩接待标准等。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09万元,增长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万元,增长11.8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创文工作,我单位迎接上级检查和同级工作交流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2.10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8万元,占59.2%;公务接待费支出19.84万元,占4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主要用于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两违”治理,违法停放车辆管理,公共交通管理,广告及渣土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8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8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市管理业务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2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5.47万元,下降57.30%,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办公设备购置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2021年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6.89万元、水电费0.96万元、邮电费0.69万元、差旅费1.11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劳务费112.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资产总额3,167.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08.70万元,固定资产623.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63.73万元,无形资产71.5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7.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12万元、流动资产增加587.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城市管理:指本单位对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违法建筑、违章停车、非法营运、公共交通等方面的综合性管理。

城区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费:指城区环境卫生业务,包括街道清扫保洁,环卫设施设备更新维护,免费公厕的管理维护等委托第三方来做,本单位向其支付服务费。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指支付给乡镇,用于乡镇、村清扫人员工资的发放和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垃圾焚烧炉的运行维护费。

垃圾渗滤液处理建设工程:建设一座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后达标排放,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4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