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05047301000
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罗平县煤炭工业局单独运行后主要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地方煤矿安全管理职权,依法对煤炭生产和流通秩序实施监管,拟定全县煤炭产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煤炭资源整合、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去产能、矿区维稳等工作,负责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参与煤炭供需调节和应急保障,组织协调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煤矿生产经营单位持证岗位人员资质管理,承办罗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罗平县煤炭工业局及4个下属事业单位还承担指导和监督检查地方煤矿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矿井建设、煤矿安全生产系统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行政执法,依法对违法违规煤矿做出处理和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抽采(放)设计、瓦斯防突设计等安全项目的审核上报;负责组织煤矿年度采掘作业审批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审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或措施;负责地方煤矿生产经营单位持证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资质管理等工作;组织煤矿安全生产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培训;负责行业内部有关政策法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煤矿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发展趋势日益清晰。通过2020年煤炭行业整治重组,罗平县煤矿数量在大幅度减少,关闭退出了8对矿井,退出产能192万吨。目前,罗平县保留8对矿井,建设规模300万吨/年,规划能力465万吨/年。8对矿井中,60万吨/年矿井2对(东源罗平煤业金诚煤矿、阿岗四矿)、30万吨/年矿井6对(舍迫煤矿、功成煤矿、联办煤矿、大麦子山煤矿、大田煤矿、挖玉冲煤矿)。2021年6对矿井(联办煤矿、大麦子山煤矿、舍迫煤矿、功成煤矿、大田煤矿、金城煤矿)正常有序开展建设,共计巷道掘进进尺14795米。下半年,联办煤矿、舍迫煤矿2对矿井已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曲靖市能源局已批准进入联合试运转;大麦子山煤矿、大田煤矿2对矿井三期工程已接近尾声,预计2022年上半年能通过验收;功成煤矿、金城煤矿2对矿井已进入二期工程,预计2022年底能进入联合试运转;整合重组后正在办理增扩范围内新采矿许可证的挖玉冲煤矿、正在办理60万吨/年项目建设手续的阿岗镇四号煤矿预计2022年上半年能开工建设。
2、迎难而上,奋勇争先,各项经济指标明显提升。2021年是罗平煤炭产业发展较为艰难、复杂和经受严峻考验的一年,通过前阶段的煤矿整治重组,罗平县域煤矿全部处于建设阶段,无生产煤量,煤矿投资人面临建设资金链断裂,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加之煤炭产品价格高位运行,达到历史之最,煤矿投资人思想情绪波动较大,但通过全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及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克服了重重困难。2021年,全县共生产原煤155.96万吨(统计数),其中,生产洗精煤32.7378万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20万吨的129.96%,实现现价工业产值17.9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0亿元的179.4%。全年上缴税费5969万元,与去年同期的1953万元相比,增长205.6%。完成煤炭固定资产投资53755.8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4亿元的134.38%,煤炭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排名全县第一。
3、煤矿安全监管措施有力,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向好态势。坚持安全发展,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全年以煤矿“零事故”为目标,重点从5个方面扎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扎实开展煤矿复工验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安全有序组织全县煤矿春节后恢复建设,切实把控好煤矿安全准入关,结合罗平煤矿实际,制订了《罗平县煤炭工业局关于2021年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的通知》,严格对照验收标准,严把检查验收关,严格验收程序,严守验收纪律,严防验收走过场,确实保证验收质量,确保合格一矿、验收一矿、复工一矿,稳步有效恢复建设。二是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深刻汲取树根田煤矿2.29顶板事故教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发生,2021年3月聘请了云南煤矿安全技术中心有关专家与县煤炭工业局监管人员组成煤矿安全生产大安排查工作组,从严从细从实对正常建设及隐患整改共7对矿井开展了大排查,共查处安全隐患和问题410条,通过深入隐患排查,有效挖掘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对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做到提请识别,管控起来,科学治理,真正把煤矿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扎实开展“打非治违”。2021年县煤炭局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格开展“一月一专项”监管执法检查(1、2月份开展班组建设、安全生产建档管理暨春节前专项检查;3月份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检查;4月份开展安全投入、安全培训检查;5月份开水害防治检查;6月份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应急管理及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检查;7月份开展顶板管理专项检查;8月份开展了机电运输检查;9月份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暨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10月份开展了建设项目、“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检查;11月份开展了通风管理、瓦斯防治专项检查;12月份开展了防灭火、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暨元旦节前专项检查),以专项检查促进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推动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年共开展检查231矿次,查处安全隐患和问题1406条,实施行政处罚10矿次,处罚资金106.2万元。五是扎实开展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工作。2021年,县煤炭局主要以煤矿瓦斯、水害、顶板、火灾为主的重大自然灾害治理。瓦斯防治方面,全县正常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的已全部安装完成瓦斯抽放系统,做到了“先抽后掘、先治后采”,监测监控系统全部升级改造为KJ90X。水害防治方面,坚持用好罗平县区域水害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成果,严格落实“有掘必探,先探后掘”要求和探放水基准线“两把锁”管理措施,推行煤矿老空水防治一查清、二探清、三放净、四验准“四步工作法”,推广水患区域积水线、警戒线、探水线、停采线“四线”管理。顶板管理方面,全县所有建设矿井巷道掘进全部推行管棚超前护顶,“U”型金属支架、锚索锚杆锚网钢带联合支护,井下所有采掘作业人员全部配备防砸背夹。火灾防治方面,全县所有煤矿全部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和非阻燃电缆、胶带、风筒等材料,依托煤矿“两性鉴定报告”成果,开采自然、容易自然煤层的矿井全部编制防灭火设计,制定和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强化井下火区及密闭管理。
4、煤矿“五化”建设稳步推进,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2021年,大力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保安、信息化管理、标准化规范”工程,加快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应用。全县保留的8对矿井中,联办煤矿、大麦子山煤矿、大田煤矿、功成煤矿、金诚煤矿、舍迫煤矿、挖玉冲煤矿7对矿井实现机械化掘进;联办煤矿、舍迫煤矿2对矿井安装完成了3块综采工作面,实现罗平县综采工作面“零”突破,大麦子山煤矿、大田煤矿综采支架就位待安装;联办煤矿、大麦子山煤矿、功成煤矿、金城煤矿4对矿井完成排水远程自动化控制;联办煤矿、大麦子山煤矿2对矿井主要通风机实现远程自动控制;联办煤矿3台主皮带输送机实现远程自动化控制;大麦子山煤矿架空乘人装置(猴车)实现自动启停。安装了井口电动阻车器,实现了井口阻车自动化;挖玉冲煤矿、大麦子山煤矿、大田煤矿、阿贵联办煤矿、功成煤矿、舍迫煤矿6对矿井实现了连续机械化运输;挖玉冲煤矿、金城煤矿、大麦子山煤矿、大田煤矿、阿贵联办煤矿、功成煤矿、舍迫煤矿7对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工业视频监控系统完成数据信息适时上传至县局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罗平县煤炭工业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6,983.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8.4万元,占总收入的12.72%;其他收入6,095.19万元,占总收入的87.28%。与上年对比增加5942.56万元,增长570.84%,主要原因一是罗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科拨入第一批2020年关闭煤矿奖补资金6057.97万元;二是云南煤矿安全技术服务中心拨入技术服务业务协作费28.17万元,三是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拨入教学运行经费9.05万元,导致收入比去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29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8.9万元,占总支出的21.14%;项目支出3,390.68万元,占总支出的78.86%。与上年对比增加3187.72万元,增长286.70%,主要原因是2020年关闭的煤矿中,对手续齐全的煤矿拨付奖补资金共计3365.49万元,导致本年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7.36万元,下降17.09%,主要原因是罗平县财政局资金紧张,部分资金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导致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5.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90.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87.72万元,增长286.70%,主要原因一是为依法化解罗平县2020年煤炭行业整治直接关闭退出煤矿拖欠农民工工资、伤残补助、拖欠的财税费、农民土地租金等矛盾,依法依规处置直接关闭退出煤矿补偿资金,2020年关闭的煤矿中,对手续齐全的煤矿拨付奖补资金共计3365.49万元:①拨付师宗恒进商贸有限公司罗平县树根田煤矿1121.84万元;②拨付罗平县花山煤矿1121.81万元;③拨付罗平坤泰矿业有限公司树冲煤矿785.29万元;④拨付罗平县阿窝煤矿336.55万元。二是拨付煤炭流通监管经费25.19万元,用于支付煤炭流通监管巡查队工作人员工资。导致本年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66%,与上年对比减少127.78万元,下降12.57%,主要原因是罗平县财政局资金紧张,部分资金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2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3.住房保障(类)支出54.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60.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及单位正常运转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预算的84.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2万元,完成预算的98.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8万元,完成预算的4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罗平县煤炭工业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治理 “三公”经费,做到增收减支,坚决制止和狠刹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三公”经费下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9万元,增长7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92万元,增长97.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2.2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财政资金紧张,公车修理费、汽油费中有3万元没有报销,在本年3月份才报销形成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2.92万元,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2万元,占87.09%;公务接待费支出0.88万元,占12.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煤矿安全生产检查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其他工作相关单位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8万元,主要原因是租赁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煤炭工业局资产总额5954.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89.44万元,固定资产2964.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89.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689.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50.93平方米,账面原值24.39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创建文明城市,压实责任动员职工广泛参与。罗平县煤炭工业局召开全县文明创建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具体科室负责落实,建立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分责到人到岗,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文明创建意识,激发文明创建我先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单位党员干部文明交通、文明社区、文明出行的示范表率作用。
(二)积极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对垃圾桶、广告牌、乱堆乱放等进行整治。同时,设立志愿者交通指挥工作,大大改善了道路堵塞,交通混乱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罗平县煤炭局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47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