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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罗平县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告

  •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2-09-26 1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 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罗平县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以下简称“整合优化”)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风景名胜区概况

罗平罗平多依河-鲁布革风景名胜区是1993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总面积4292公顷,分为九龙河、鲁布革三峡、多依河、玉带湖-龙王庙 4个片区。

二、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情况

经罗平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在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工作中,结合罗平实际,罗平县保留罗平多依河—鲁布革风景名胜区,在原罗平多依河—鲁布革风景名胜区基础上进行整合优化。对风景名胜区的玉带湖—龙王庙片区作调出处理,为确保罗平县景观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风景名胜区的完整,对罗平县行政区域内的万峰湖、野猴谷-那色峰海-小三峡一带调入罗平多依河-鲁布革风景名胜区。调出面积581.50公顷,调入面积2951.95公顷,在原云南省人民政府1995年批准的总体规划总面积4292公顷的基础上增加2368.45公顷。机构改革后无专门管理机构,目前由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代为管理。

三、《整合优化》决策风险评估情况

《整合优化》在前期调查摸底、梳理州(市)域风景名胜区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的成果和经验,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2〕99号)(附件:《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规则》)要求,编制完成《罗平县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对调出调入地块进行逐一审核、分类统计,在整合优化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坚持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广泛听取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因此,不存在风险。

四、风险综合评价

经对《整合优化》的内容进行全面分析、系统论证和客观预测,本《整合优化》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无社会稳定风险。

五、总体效益评价

(一)确保了重要生态系统、风景名胜资源、自然与人文景观得到有效保护

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是在前期摸底调查、全面梳理存在问题、综合评估生态区位、主体保护对象、功能定位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开展的,并经科学评估将周边自然文化保护价值高的区域划入风景名胜区范围,确保了全省重要生态系统、风景名胜资源、自然与人文景观得到有效保护。

(二)缓解了保护与发展的矛盾

调出风景名胜区内分布的大量连片稳定耕地、人工集体商品林、村庄、城镇等地块,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不大区域,有利于优化自然保护地空间分布,缓解自然保护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在保护的前提下,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为实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奠定了基础

通过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解决了风景名胜区与其他保护地的交叉重叠问题,为实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奠定了基础。整合优化完成后,通过调整完善保护地管理机构,配置相关人员,将有利于保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保护地实现规范、高效和科学管理。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1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整合优化》编制单位提交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

预案编制单位: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杨峰泉

联系电话:15012200912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