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8215683
通讯地址:罗平县万峰路12号 邮编:655800
项目名称 | 罗平县桦泊废旧物资回收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罗平县华叶大道职中路口 | 建设单位 | 罗平县桦泊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罗平县桦泊废旧物资回收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罗平县华叶大道职中路口(距离罗平县职业技术学院238m,转运均不经过学校),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4°19′45.767″,北纬24°54′50.561″; 建设单位:罗平县桦泊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区总占地面积370m2,拟购置安装30m3储油罐4个,年收集转运废矿物油2000吨,回收废旧电池500吨,回收废弃污染物500吨。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废水主要为少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为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废矿物油暂存、倒罐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员工仅为值班员工,项目区不设食堂,卫生间依托罗平县邦友汽贸汽配城公共卫生间,不产生生活废水。本项目为危废暂存项目,不涉及生产过程,不产生生产废水;噪声主要来源为间断性的换气风扇和车辆噪声,噪声值为70-80dB(A);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废活性炭。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施工期: 废气治理措施:①施工建筑材料定点堆放,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用篷布遮盖建筑材料,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②运输车辆及机械驶出施工场地前应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③在施工中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 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内食宿,因此不产生生活污水;项目施工均在厂房内进行,无初期雨水,雨水均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噪声防治措施:①禁止在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②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进行作业;③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高噪设备;④对于运输车辆噪声,应限制车速,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施工期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食宿,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垃圾房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 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在卸油、储存作业等过程造成的卸油油气排放是最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油气。经仓库墙面设计的管道风机+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本项目储罐工作损失、静置损失均以无组织形式通过大气扩散排放到大气环境中。 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区设置雨污分流系统,项目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区不设置食堂及宿舍,值班员工依托罗平县邦友汽贸汽配城公共卫生间使用,不产生生活污水;项目区内无绿化无需绿化用水;项目仅为危险废物暂存,不涉及生产,无生产废水产生。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同类设备中噪声相对较低的设备,同时采取建筑隔声、进出车辆禁鸣、限速等措施。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生活垃圾由项目区工作人员使用带盖式生活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活性炭需要定期更换,故项目运营期会产生少量的废活性炭,建设单位拟将废活性炭收集在废弃污染物暂存区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文本公开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