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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教育局
  • 2022-10-11 15:37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教育现代化。首先是在县教育局的领导下,做到竭力支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并做好落实。其次是根据县教育局的工作部署,按照社会发展需要,党和政府重视、群众普遍关注、结合我乡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各种教育教学管理办法,促进我乡教学全面发展水平全面提高。再次是千方百计争取各项资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围绕教育教学这个中心、充分发挥学生主体、学生主导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质量,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实施学校“六T”食堂、厕所改造后期维护和使用。积极配合、协调相关部门,按标准管理好学校“六T”食堂,做好厕所改造的维护维修改造。

(2)巩固和完善学校“八化”建设和均衡发展验收工作。

(3)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一是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提升其办学质量;二是对完小开办附属幼儿园加强管理,提高对幼儿的服务质量。

(4)做好质量提升工作。一是完善教学常规管理机制,做好教学常规月考核工作,深入推进“四有”课堂教学模式,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二是加强毕业班的指导工作,认真分析总结上年成绩,有针对性的提出毕业班工作改进方案,抓好毕业班的教学工作和复习工作;三是认真组织期末质量监测工作;四是有效推进“三名”工程的落实,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5)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教育均衡发展”为契机,深化教育改革,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小学学科教学中落实素质教育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罗平县中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以立德树人为核心,进一步转变育人模式,扎实开展养成教育、优良传统教育、三生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6)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搞好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各种管理制度,调整和加强完小中层班子建设,搭建教师乡内合理流动平台,进一步完善人事调配制度、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和履职考核、岗位设置制度等,加大干部队伍培养、培训、交流力度,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教师培训任务,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活力。

(7)加强安全管理。围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目标,切实抓好常规管理和制度落实,认真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校园内不发生群体性安全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

(8)加强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把信息报送列入绩效考核,积极鼓励广大教职工撰写教育信息及宣传文章,大量投稿,完成教育局指定任务,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9)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加强中心学校内部管理力度,加强对完小校务管理过程的监管,开展对完小食堂账务的检查,确保全乡各学校校务公开透明。加强对教师教学行为的监管力度,确保教师严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10)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监督管理,管好、用好各项补助资金,实现控辍保学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2021年度收入合计2,078.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7.4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6万元,占总收入的0.03%。上年收入2,418.58万元,比去年减少340.51万元,下降14.08%。原因是本年教师人数和学生人数较上年都有所减少,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2021年度支出合计2,11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7.42万元,占总支出的97.12%;项目支出60.91万元,占总支出的2.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支出与上年度支出2,436.16万元相比,减少317.83万元,下降13.05%。原因是本年教师人数和学生人数较上年都有所减少,所以本年度支出也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57.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4·15”万元,下降16.73%,主要原因是本年教师人数和学生人数较上年都有所减少,所以本年度支出也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39.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8.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32万元,增加26.32万元,增长76.11%。其中,罗财教〔2021〕76号学校建设资金34万元,罗财预〔2020〕102号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经费1.91万元,罗财教〔2021〕069号债务清偿23.50万元,罗财教〔2019〕35号彩票公益金(少年宫)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6.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与上年对比减少317.83万元,下降15.02,主要原因是本年教师人数和学生人数较上年都有所减少,所以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也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806.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4%。主要用于支付教师工资的发放以及义务教育经费支付的商品服务还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的费用。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支付教师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主要用于支付教师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9.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主要用于支付教师住房公积金的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坚持从节约出发,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接待费批次、接待人次,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接待标准,减缩开支,能不接待不接待,能减少陪餐人数就减少陪餐人数;坚决杜绝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接待。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没有发生公务接待事项,也没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资产总额2510.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58万元,固定资产2477.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2591.1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4.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8X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认真实施学校“六T”食堂、厕所改造后期维护和使用。积极配合、协调相关部门,按标准管理好学校“六T”食堂,做好厕所改造的维护维修改造。

(2)巩固和完善学校“八化”建设和均衡发展验收工作。

(3)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一是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提升其办学质量;二是对完小开办附属幼儿园加强管理,提高对幼儿的服务质量。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指国家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鼓励各地以贫困地区、民族和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营养改善试点。中央财政给予奖补。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切实改善学生就餐条件。

2.“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