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公资自然告字〔2022〕18号
经罗平县人民政府批准,罗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分别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概略位置 | 现状 | 面积(㎡)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条件 | 拍卖 起叫价 | 竞价 阶梯 | 竞买 保证金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LP2022-12 | 罗平县龙门街东段南北两侧 | 五通 | 120 | 住宅 | 70 | 4.5 | / | / | 6000元/㎡ | 100元/㎡/次或其整数倍 | 10 万元 |
LP2022-13 | 罗平县龙门街东段南北两侧 | 五通 | 120 | 住宅 | 70 | 4.5 | / | / | 6000元/㎡ | 100元/㎡/次或其整数倍 | 10 万元 |
LP2022-14 | 罗平县龙门街东段南北两侧 | 五通 | 105 | 住宅 | 70 | 4.5 | / | / | 6000元/㎡ | 100元/㎡/次或其整数倍 | 10 万元 |
LP2022-15 | 罗平县龙门街东段南北两侧 | 五通 | 105 | 住宅 | 70 | 4.5 | / | / | 6000元/㎡ | 100元/㎡/次或其整数倍 | 10 万元 |
LP2022-16 | 罗平县龙门街东段南北两侧 | 五通 | 105 | 住宅 | 70 | 4.5 | / | / | 6000元/㎡ | 100元/㎡/次或其整数倍 | 10 万元 |
LP2022-17 | 罗平县龙门街东段南北两侧 | 五通 | 120 | 住宅 | 70 | 4.5 | / | / | 6000元/㎡ | 100元/㎡/次或其整数倍 | 10 万元 |
LP2022-18 | 罗平县龙门街东段南北两侧 | 五通 | 120 | 住宅 | 70 | 4.5 | / | / | 6000元/㎡ | 100元/㎡/次或其整数倍 | 10 万元 |
LP2022-19 | 罗平县龙门街东段南北两侧 | 五通 | 120 | 住宅 | 70 | 4.5 | / | / | 6000元/㎡ | 100元/㎡/次或其整数倍 | 10 万元 |
LP2022-20 | 罗平县龙门街东段南北两侧 | 五通 | 120 | 住宅 | 70 | 4.5 | / | / | 6000元/㎡ | 100元/㎡/次或其整数倍 | 10 万元 |
LP2022-21 | 罗平县龙门街东段南北两侧 | 五通 | 120 | 住宅 | 70 | 4.5 | / | / | 6000元/㎡ | 100元/㎡/次或其整数倍 | 10 万元 |
LP2022-22 | 罗平县龙门街东段南北两侧 | 五通 | 120 | 住宅 | 70 | 4.5 | / | / | 6000元/㎡ | 100元/㎡/次或其整数倍 | 10 万元 |
LP2022-23 | 罗平县龙门街东段南北两侧 | 五通 | 120 | 住宅 | 70 | 4.5 | / | / | 6000元/㎡ | 100元/㎡/次或其整数倍 | 10 万元 |
LP2022-24 | 罗平县龙门街东段南北两侧 | 五通 | 120 | 住宅 | 70 | 4.5 | / | / | 6000元/㎡ | 100元/㎡/次或其整数倍 | 10 万元 |
LP2022-25 | 罗平县龙门街东段南北两侧 | 五通 | 120 | 住宅 | 70 | 4.5 | / | / | 6000元/㎡ | 100元/㎡/次或其整数倍 | 10 万元 |
LP2022-26 | 罗平县龙门街东段南北两侧 | 五通 | 120 | 住宅 | 70 | 4.5 | / | / | 6000元/㎡ | 100元/㎡/次或其整数倍 | 10 万元 |
其它要求:
(一)上述地块建筑高度均为四层、局部五层,上述出让地块竞得方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实施。其它要求待受让方确定后,由受让方向县住建、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具体申请审批,予以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在上述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道路建筑退让和其他行业红线控制退让由竞得方按有关规定退让,其面积以不动产登记发证为准,不再另行核定面积和出让金;在上述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地面上或者地下的管线等设施以及其它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由竞得方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相关费用由竞得方自理。
(三)上述地块均设有拍卖底价,拍卖底价在拍卖开始前1小时内集体确定。
(四)上述地块拍卖出让成交价款须一次性缴清。
(五)本次拍卖活动依次对上述地块进行拍卖,竞买人意向竞买几宗土地就必须交纳几宗土地的竞买保证金,一旦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均可以参加上述宗地的竞拍活动。当竞买人竞得意向竞买的土地宗数后,该竞买人的竞买资格自行消失,不得参加下一宗地的竞拍活动。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上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30日(08:30-12:00 ,14:30-17:30)到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30日(08:30-12:00 ,14:30-17:30)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17:00 (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罗平县自然资源局和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2年12月1日17:30 前依法确认竞买资格。
六、上述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县住建局五楼开标室),拍卖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15:00。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74—8268837
联 系 人:唐天才
开户单位: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行罗平县支行
银行账户:53001647436051004680
特此公告
罗平县自然资源局
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