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8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规定,罗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罗平县第五中学新建项目进行了第一阶段跟踪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根据罗平县发改局下达及调整第五中学新建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292亩,校舍总建筑面积5.94万m2,主要建设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学生宿舍以及配套的其他辅助设施等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6024.0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由省教育厅采取EPC总承包模式集中统一招标建设,中国建设基础设施有限公司中标承建,项目位于县城北面的牛街居委会水塘村、江边居委会三道沟村。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方面存在未办理相关基建审批手续的问题
1.未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未按照规定取得开工报告;5.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6.未办理图审合格证书。
(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严格履行合同管理制;2.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未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三)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项目成立了工程领导小组,具有明确的组织架构、部门职责及人员配备,但项目建设单位未建立勘察设计管理、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质量管理、计量支付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罗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3条审计建议:一是建设单位应当督促监理单位按照专业配套原则,保证项目施工高峰期监理机构应配备的基本人数,完善项目监理人员配备资料,确保监理工作质量、有效履行监理职责;督促总承包企业按规定完善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资料。二是建设单位应当督促安全责任制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方提供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证必需的安全措施相关资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安全生产。三是建设单位应当关注检测单位授权项目负责人的履职情况。
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罗平县教体局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并安排落实,采纳审计建议。已完成对合同管理制、内控制度的整改工作;对未办理的6项基建审批手续及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问题正在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罗平县教体局自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