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5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罗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7月起对罗平县2020年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截至2020年12月24日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罗平县财政局及有关部门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罗平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罗平县财政局已拨付支出新增财政资金61143.57万元(包括参照直达),占新增财政资金的78491.12万元(包括参照直达)的77.9 %。其中:正常转移支付支出14028.15万元,占正常转移支付14222.44万元的98.63%;参照直达资金支付22605.44万元,占参照直达29947.73的75.48%;特殊转移支付支出22344.82万元,占特殊转移支付22489.95万元的99.35%;抗疫特别国债支付2165.16万元,占抗疫特别国债11831万元的18.30 %。
从审计情况看,罗平县财政局已建立了新增财政资金直达监控对账机制,明确了各职能科室的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工作有序执行,但抗疫特别国债两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预算支出执行率低,直达资金未及时发挥应有效益。两个项目已有整改实施计划,项目正有序推进。截至2020年12月24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支付1694.56万元,支付进度占比33.89 %;全区域城乡供调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12月启动实施,资金累计使用39.6万元,支出进度占比0.6%。两个建设项目9665.84万元将按《财政部关于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20〕160号)规定结转下年继续执行。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第一次审计时罗平县收到抗疫特别国债安排下达的资金11831万元,未按规定及时编制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和全区域供调水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审计连续5次对2020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持续跟踪财政资金支付整改情况。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财政部门积极整改。对未编制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问题,已于2020年11月19日报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整改完毕。两个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的问题: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5000万元已支付整改完毕;全区域供调水项目资金已累计整改支付173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