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5日—2022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8215683
通讯地址:罗平县万峰路12号 邮编:655800
项目名称 | 罗平县九龙河以德段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曲靖市罗平县九龙镇 | 建设单位 | 罗平县九龙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
环评文件 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青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提防工程、排涝工程和亲水工程。工程治理范围全长10.12km(包含九龙河9.07km,叉河1.05km),两岸新建22座排涝口和25座亲水台阶,河堤采用分段治理。九龙河左右两岸治理河堤总长为7.09km(其中左岸治理堤线总长2.2km,右岸治理堤线总长4.89km),叉河治理河堤总长为0.82km。河堤整治堤型采用浆砌石护脚与斜坡式土堤结构。项目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92896.4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22994.8m2,临时占地面积69901.6m2。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对陆生生态环境、水生生态环境、农业生产、景观、临时开挖、水土流失和生态流量等;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地表径流、基坑涌水、淤泥渗滤水和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固体废弃物为河道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方、河道开挖和清理时产生的杂草、树枝、树根、建筑垃圾、剥离表土、底泥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运营期:通过对九龙河以德段河道进行综合整治,整体提高了河道的行洪能力,增强了河床的稳定性,随着河道生态堤岸和绿化带的建设,极大的改善了河道的生态环境功能,通过对河道边坡治理,有效减少了两岸水土流失,对水质的改善也可起到一定的作用。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污染物和噪声产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河道内的杂草和包装袋等垃圾。综上,项目运营后主要体现为环境的正效益,对九龙河及周边生态环境具有改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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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施工期: 废气治理措施: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施工中大量的挖方和填方应采用人工洒水或机械洒水的方式抑制扬尘,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并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在河道施工场地50m范围内有环境敏感点的施工区域进行施工时,施工场地周围应采取适当的围挡、围护以减少粉尘扩散,围挡高度为2.5m。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尘土应定期清理,定期洒水抑尘。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应尽量选在避风处,并对其进行遮盖,防止大量扬尘产生。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减少扬尘的产生。土方、砂石等在运输过程中应加盖封闭并适量装车,以防运输过程中撒落引起二次扬尘。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 废水治理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疏浚作用时间应选择在枯水期、非汛期,并做好施工过程中导流和临时围堰工作。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应尽量在非雨季施工,控制材料进出,减少现场物料储存量,并在施工场地周围修建临时排水沟收集地表径流,将地表径流排入沉淀池内进行处理。河道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基坑废水抽排至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场地内的洒水降尘。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禁止施工场地外部的径流流经工地,或场地内的地表径流流出场地污染周边地表水。 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禁止夜间施工,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减振措施,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降低噪声。对河道沿线施工场地进行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并尽量避免在同一区段安排大量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以降低噪声的影响。同时,为保护周边敏感点,应在噪声影响较大且临近居民区一侧的河道施工区域布设围挡,高度为2.5m,并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施工结束后要清理施工现场,严禁废料就地堆弃;施工现场和施工便道上撒落的泥浆应及时清除。河道清出的淤泥应暂堆在河道两侧宽缓区域,经暴晒晾干后用于填充护堤,不可以无组织堆放或倒弃。废弃建筑材料应对其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部分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寨生活垃圾收集点与村寨生活垃圾一同处置。河道开挖和清理时会产生杂草、树枝、树根等固体废弃物,由施工人员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生态环境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依法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的行政许可手续。在临时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临时工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在施工过程中,将工程规划严格控制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对周围土地的占用。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项目施工时,经过基本农田时,尽量收缩施工范围,以减少占用耕地,对于坡面工程及时采取工程或植物防护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因项目施工破坏的植被、裸露的土地等,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耕地覆土复耕。工程河道两岸沿线种植树木在施工过程中应选择避绕,不得随意砍伐,若无法避让应采取措施对其进行移栽。工程施工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在河堤边缘、有条件的位置分段设置临时排水沟,并在临时排水沟的末端设置沉砂池,对于堤岸绿化带植物种植前,其它裸露带应进行土工布覆盖,并实现全面覆盖。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禁止施工场地外部的径流流经工地,或场地内的地表径流流出场地污染周边地表水。合理布置施工计划,减少水中施工时间;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严禁随意捕捞行为。在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开挖处进行清理、平整并及时恢复植被,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选择适宜的河道生态绿化植物,加强种间和种内不同生态型和变种的选择和筛选,促进栽培植物及建成群落与周围环境的适应性和稳定性。加强项目完工后对河流环境的管理工作,未经处理的废水不得排入河道,以防止毒害水生生物和水体富营养化。同时要定时打捞水面垃圾,减少河流本身的内源污染。 运营期: 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污染物产生。 废水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河道工程不产生废水,项目建设完成后将由乡镇河道管理机构对河道进行日常管护,打捞河道内的固体废弃物中含有大量水分,将固废暂时堆放于固定堆放点,沥出水分,该水分为河道水,由排水沟排回河道内。加强河道、景观绿化建设和水土流失防治方案建设。 噪声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无设备噪声产生。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河道维护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和河道拦污垃圾应根据垃圾性质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附近村寨生活垃圾收集点与村寨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生态保护措施:加强项目完工后对河流环境的管理工作,未经处理的废水不得排入河道,以防止毒害水生生物和水体富营养化。同时要定时打捞水面垃圾,减少河流本身的内源污染。大量的雨水入河,一方面增加了水质富营养化程度,另外也加速了河道淤泥和腐殖质堆积的速度。因此要合理利用河道沿线的土地资源,保护好河道沿线植被,减少土木工程、土壤裸露等所流失的水土和营养。选择适宜的河道生态绿化植物,加强种间和种内不同生态型和变种的选择和筛选,促进栽培植物及建成群落与周围环境的适应性和稳定性。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文本公开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