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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关于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等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 2022-12-12 08:30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罗办发〔202173 号)、《罗平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罗环督办字〔202113号)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的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省市级编号:50-4122-18。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宽松、秸秆焚烧控制不力、餐饮油烟治理不全面等问题突出,近年来部分区域尤其是西双版纳州等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环境问题: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

根据存在问题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对应的整改措施为:

(一)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督促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二)加强秸秆焚烧控制。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督促检查秸秆禁烧工作,属地乡镇(街道)具体负责落实秸秆禁烧,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坚持疏堵结合,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根据各地的农业种植制度,推广适合本地的秸秆深翻还田、免耕还田、堆沤还田等技术。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和基料化五料化利用的情况跟踪调查。

(三)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监管。由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并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已安装的应定期清洗维护,确保油烟治理设施正常使用。

(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联合县气象局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预报,切实抓好矿山开采扬尘、交通运输扬尘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的发生,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整改时限为20221231日前,具体由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作为牵头单位,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作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作为配合单位进行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建立扬尘治理工作台账工程21个,累计检查工地26次,检查工程28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严格督促建筑施工工地按照以下要求施工:

1.设置工地周边围挡:根据《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根据工程地点、规模、施工周期和城市文化特点,设置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实体围挡和工地大门;城市建成区主要路段及其他涉及市容景观、旅游景点路段的工地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挡内侧1米范围不得、堆载,围挡应当做到安全、整洁、美观。

2.要求物料堆放全覆盖:未能及时清运或要存留的土方必须集中堆放,同时采取密目网覆盖或绿化措施,定时进行洒水、防止扬尘产生。

3.土方开挖必须湿法作业: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抑制扬尘污染。

4.施工现场路面硬化: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根据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保洁人员清扫保洁,保持道路干净无扬尘。

5.出入车辆清洗:现场安排保洁人员用高压水枪对车辆槽帮和车轮进行补充冲洗,确保所有运输车辆干净出场,严禁带泥上路。

6.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渣土车辆进行清运时必须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车辆在行进过程中出现扬尘或渣土漏撒。

7.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二)加强秸秆焚烧控制。

1.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切实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力度,共进行媒体宣传4次,其中国家、省、市、县电视宣传各1次,网络媒体宣传2次。发布《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告》张贴资料1300份,同时制作该通告音频资料用于循环播放宣读,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街道)政府签署《罗平县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书》13份,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签署责任书154份,全县范围内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11万份。通过以上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在引导社会主体积极参与秸秆利用工作方面起来了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为今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引进技术和力量,培育强化秸秆回收主体。积极搭建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平台,由农机合作社利用秸秆捡拾打捆机回收利用,利用途经为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2022年油菜秸秆回收利用工作在罗雄、腊山、板桥三个乡镇(街道)的坝区开展示范工作,在2021年原有捡拾打捆机10余台的基础上,再次引进大型圆捆捡拾机10台,投入其它机械设备30余台套,实时调度分区域回收,力争油菜秸秆能收尽收。

3.部门联动开展执法。从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公安、农业农村、城管、有关乡镇(街道)抽调专人组成3个执法工作组,在油菜收获季节,分时段全面开展禁烧管控执法执法工作。

4.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让有机肥厂项目早日落地建设投产,进而大量消纳油菜秸秆,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禁烧导致大气污染事宜。现目前正与云南禾稼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洽谈有机肥厂建设投资事宜。

(三)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监管。持续推进城区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在巩固餐饮油烟集中整治工作成果的同时,结合群众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继续推动城区餐饮油烟整治工作,督促餐饮经营户进一步规范排污行为,尽量减少油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48日印发了《罗平县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办公室成立在县城管局,由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等部门抽调人员形成督察组,截至目前,累计督促213家餐饮服务企业完成了油烟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

(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1.加大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企业整治力度,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排污行为。截至目前,累计督促1户橡胶制品加工企业和2户塑料制品加工企业完成治理任务,大大消减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2.积极推进汽车修理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截至目前,累计督促有30家汽车修理企业完成喷漆尾气治理任务,并通过验收。

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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