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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答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罗平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第112号提案的函

  •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12-16 08:38

郑虹、皇甫小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罗平长青工业园区巨朵片区土地收储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1.关于建议一次性将罗平长青工业园区巨朵地块未征收的土地、林地一次性征用收储,对地上附着物坟墓进行搬迁,以便落户企业和项目能够尽快开工建设建议方面: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汇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板桥镇等部门研究、协商,拟同意对罗平工业园区板桥片区巨朵地块开展一次大规模丈量,同时,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云南通顺达科技有限公司罗平分公司负责预征地丈量,就所丈量土地、坟地、林地等摸清情况,进行征用收储,绘图确认面积地类,企业要落地时直接根据图纸计算征地费用补偿给集体和群众,本次组织丈量面积为495亩,预计够落地3年使用。今后将坚持提前丈量、使园区可用面积保持动态合理区间。

2.关于如一次性征收巨朵片区林地、土地资金压力大,一时难以解决,可由镇村先行对其辖区内坟墓数量进行排查统计,核算出所需搬迁补助资金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积极筹措资金对其进行先行搬迁,这样有利于下步引进项目落地,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建议方面:

经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等部门研究,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协调有关部门,一方面积极筹备开展土地、林地丈量,待丈量结束后着手筹措土地、林地收储资金;一方面待巨朵地块坟墓数量排查统计清楚后,积极筹措地上附着物坟墓搬迁所需资金,资金到位后及时进行补助。

感谢各位委员对罗平产业园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是否公开:是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1       

(联系人及电话:刘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