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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函

  •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12-16 09:06

尹树良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办园质量的建议》已由县政府交由县教育体育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罗平县共有幼儿园178所(其中公办60所,民办118所),在园(班)幼儿数23170人(其中公办6900人,附设幼儿班1508人,民办14762人)。学龄前3年毛入园率88.11%。幼儿园教职工人数1590人(其中在职在编210人,非在职在编1380人)。幼儿园占地面积253453.8平方米(其中:公办109389平方米,民办144064.8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73794.92平方米(其中:公办47695平方米,民办126099.92平方米)。

为提高我县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办园质量,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解决全县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问题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补齐短板,不断推动县城区、农村地区学前教育齐头并进、优质发展。

一、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园条件,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县人民政府承担本地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统筹推进“一乡镇一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公益幼儿园建设,在乡镇(街道)充分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村级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确保每个行政村办好一所村级幼儿园。支持有条件的村小附设学前班全部改建为村级幼儿园。鼓励自然村以“大村独办、小村联办”方式举办学前三年混龄班或幼儿园,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切实发挥公办幼儿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同时,通过政府补贴、以奖代补、培训教师等方式,积极支持和鼓励优质民办园进行等级提升。对农村幼儿教育经费单独列项,做到专款专用,重点对农村学前教育倾斜,以改善农村学前教育办学条件。进一步规划农村学前教育布局,加强部门联动,解决学前教育农村幼儿园改扩建用地困难、新建幼儿园土地征收困难等瓶颈问题。

二、充实师资力量,强化队伍建设,激发学前教育师资活力

切实保障幼儿教师待遇,制定落实非公办幼儿教师、保育员等其他工作人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按照“谁办园,谁负责,谁保障”的原则保障民办幼儿园聘用教师的工资待遇。科学确定师生比,按规定配齐幼儿园教职工,采取统一规范的招考形式,充实幼儿教师队伍。同时,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实行继续教育和定期培训制度,将幼儿园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晋职晋级、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村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单独核定学前教育教师编制数。对贫困地区实行定向培养的办法,采取优惠政策,鼓励优秀青年回本乡本土为幼教事业做贡献。对现有公、民办幼儿园教师实行必要的专业培训考核制度,免费培训农村公、民办幼儿教师。在培训、进修、评优、奖励、职称评定等方面做到幼儿教师与小学教师同等对待。加强现有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提升专业素养。县教体局统筹教研室、师训办和电教室力量,研究制定方案,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进教育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扩大教师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三、加强督导检查,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学前教育保教水平

进一步健全完善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制度,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严格审批注册标准,对于不合格的幼儿园要严格整改或依法取缔。继续做好对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和办园水平评估制度,不断完善幼儿园类别评估体系,增强幼儿园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幼儿园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周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健康放在工作首位。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是否公开:是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29

(联系人:张广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