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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答复县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函

  •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12-16 09:07

腊山街道活动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县城区城中村环境治理的建议》,已交由县城管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20225月份起,大水塘社区已纳入县城区一体化清扫保洁范围,参照城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保洁标准执行,目前大水塘社区已配置26立方垃圾箱、240L垃圾桶52只,设置了6个垃圾桶点位,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但为保障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正常开展,下一步,县城管局将与腊山街道商议协调,将大水塘社区清扫保洁费用由社区统一收缴至城管局,用于日常运行经费。

而城中村的排污管道和公共厕所基础设施则由罗平县住建部门统一规划进行建设,达标后公共厕所再交由城管局进行管理。

二、积极协同,做好违章建筑查处工作

根据《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罗办发〔20208号)精神,国有土地上的两违建筑拆除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集体土地上的两违建筑拆除由街道牵头负责,县城管局配合自然资源局、涉及街道开展工作。针对违法违章建设,县城管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待自然资源局作出认定后,县城管局坚决配合和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好工作。

三、做好宣传教育

一是与社区积极协调,可通过设置宣传栏,图文并茂的对环境卫生保护与治理进行宣传,强化居民的环保意识。二是县城管局将积极配合社区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改变其不良行为,提升文明素质,形成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

是否公开:是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8

(联系人:李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