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云攀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行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助力罗平县安全治理的提案》已由县政府交由县应急管理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罗平县应急管理局积极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充分认识到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是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能力,防范事故发生,促进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各级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健康运行,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云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等要求,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加强高危行业和其他行业安责险投保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一、投保基本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监管的矿山(非煤矿山)27家,(含金属冶炼企业2家,地下矿山2家,其他2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45家,其中,中石化加油站14家、中石油加油站7家、中海油加油站1家,(上述三家企业总公司已购买安责险),其他加油站16家,气体充装企业1家,硫酸企业1家、超细锌粉厂1家、油库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99家,共有172家生产经营单位,截至目前,172家生产经营单位中有149家(含100户烟花爆竹零售企业)购买了安责险,其余23家企业购买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含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赔偿项目),到期后转投保安责险。投保金额达882430.01元。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大力宣传安责险相关政策和作用。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单、集中培训教育等方式向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公众宣传了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 9010-2019)等法律法规和标准,为各行各业生产经营单位详细解释了安责险在事故防范和事后救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和优点,鼓励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投保安责险。
(二)通过执法检查督促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责险。2021年9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以后,我局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责险的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查,目前,我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行业安责险投保率达100%。
(三)要求各监管部门依法推进安责险。罗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多次通过县安全生产例会、安全宣传等方式要求各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督促直管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务必购买安责险,鼓励直管非高危行业(特别是涉及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购买安责险,相关部门依法规范保险服务行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高危行业仅购买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未购买安责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虽然含有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赔偿项目,但不具有安责险所拥有的“第三方赔偿”“无过错赔偿”等优点。二是近年来一些事故发生呈现由高危行业领域向其他行业(如存在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的工贸行业)蔓延的趋势,但相关企业投保安责险的积极性并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住建、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140号)第六条(对生产经营单位已投保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险种,应当增加或将其调整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增强事故预防功能)规定尽快组织相关企业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转换成安责险。二是将各行业安责险推进情况纳入安委会成员单位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对于推进较好的单位视情况加分,对推进较差的单位视情况扣分。三是采取各种措施鼓励涉及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的工贸企业投保安责险,提高企业事故预防和事故善后能力。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是否公开:是/否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联系人:陈龙)